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一千万元助推乡村振兴

继续做好联点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印发做好18个村联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帮扶任务。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行动,落实好线上、线下采购农副产品工作,使消费帮扶举措落实落地,助力乡村振兴。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一千万元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 央广网
2022-01-1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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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西宁1月14日消息(记者滕萌 通讯员王丽华)岁末年初,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厅系统将筹措乡村振兴工作帮扶资金1000万元,持续助力乡村振兴。

件件系民意,桩桩有落实。据悉,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期间,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系统共筹措了1250万元对18个帮扶村进行帮扶,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达到了良好效果。2021年,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帮扶村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村民“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把特色产业帮扶作为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积极培育增收产业,鼓励脱贫户发展微养殖,如土鸡、土猪、草膘羊等,打造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品牌,解决弱势劳动力收入问题。积极申报帮扶项目。化隆县列村申报中央财政产业帮扶项目资金200万元,发展村里牛羊养殖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并带动村民增收;大通县三角城村申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80万元,修建马铃薯精深加工车间,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全体村民增收;青海省地质测绘地理信息院及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共同筹资12万元为互助县下滩村修建牛棚建设项目;青海省移民安置局投资150万元在循化县红光上村实施水渠改造项目;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投资3000万元在大通县上滩村实施天然饮用水厂项目。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通过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多部门联动,进一步筑牢搬迁安置工作基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应登记发证31517户,已登记发证31517户,登记发证率为100%。积极开展脱贫地区消费帮扶行动。组织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职工食堂、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及青海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3家单位按照2021年度农副产品预留采购申报份额,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截至去年10月底,累计采购农副产品112万余元。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新年伊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深刻认识“双帮”工作的重要性,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五项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实现防返贫与稳增收同步推进、促巩固与抓衔接同步落实。

一是继续做好联点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印发做好18个村联点帮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帮扶任务。二是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落地自然资源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出台《青海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青海省村庄规划“五个一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十四五”期间,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系统各单位筹措资金1000万元,强化产业带动,做好帮扶工作。四是组织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系统18个帮扶村开展一次现场观摩会,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五是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行动,落实好线上、线下采购农副产品工作,使消费帮扶举措落实落地,助力乡村振兴。

(滕萌)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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