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官员:国安立法后香港恢复法治和秩序

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上表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之后,香港恢复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香港官员:国安立法后香港恢复法治和秩序

来源: 新华网
2021-02-27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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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2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上表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之后,香港恢复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郑若骅在大会发言中说,2019年下半年,由于香港出现暴乱,很多财产和设施受到破坏,平民被任意袭击,立法会和政府的运作受到严重干扰,许多平民和警察受伤。为了制止这些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暴力、颠覆、恐怖活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制定《香港国安法》。

她说,跟许多国家的国家安全法一样,该法把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定为罪行。暴乱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的权利和自由。人们现在可以自由出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私刑不再普遍出现,大家可以自由地公开表达不同意见;人们现在行使权利时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

她说,简言之,香港恢复成为“一个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郑若骅表示,《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应当保障包括言论、集会自由在内的人权,并尊重和遵守包括无罪推定在内的法治原则。香港特区的执法机关和法院获中央授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香港法官审理案件时,仍然是独立无私地履行司法职务,不受任何干涉。

她说,《香港国安法》对恢复法治和秩序以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至为有效,为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必需的条件,并让香港居民可以在一个安全、平和的环境中享受权利和自由。这些措施有利于法治建设、人权保障和成功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国家和“两制”的长远利益。

【责任编辑:富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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