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华:赴汤蹈火为人民 恪尽职守保平安

2000年8月3日,浙江省奉化市(今宁波市奉化区)洪峙修船厂一艘250吨的渔船起火,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奉化大队官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奉化区大队指导员方翘骐说。

黄东华:赴汤蹈火为人民 恪尽职守保平安

来源: 光明网
2020-01-0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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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宁波1月7日电(记者顾小立)“在与火魔的搏斗中,我将以大无畏的革命气概面对一切,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怕牺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牢记‘赴汤蹈火为人民,恪尽职守保平安’的誓言……”一段来自入党申请书里的庄严承诺,饱含了黄东华对消防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也是他英雄事迹的最好写照。

  黄东华像 新华社发

1977年11月,黄东华出生在上海市崇明县(今崇明区)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黄东华的父亲长期疾病缠身、不能劳动,母亲一人种地维持着全家生计开销。从小黄东华便帮着家里干农活,靠捉蟹苗、钓黄鳝一点点攒钱供应自己每年的学费。艰苦的成长环境磨炼了黄东华的意志,1998年12月,黄东华光荣入伍,成为一名人民消防战士。

在短暂的军旅生涯中,黄东华爱警习武、刻苦训练。入伍第二年,他便对大量化工火灾的案例进行了认真研究,写出了两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很快成为全队小有名气的“火情专家”。黄东华的战友们回忆,在队里黄东华既是战斗员,又是中队训练器材库保管员。无论什么时候,他管理的消防器材总是既整齐又清楚。“我们新时代的消防战士,要苦练消防本领,把灭火抢险、救援等技能真正练好、练精,当人民生命财产遇到危险时,我们就能以熟练的技术本领,投入到为人民服务、创人民满意中去。”在笔记中黄东华这样写道。

每次出警,黄东华总是出现在直面险情的“第一梯队”中。1999年6月14日,一家公司发生油库爆炸火灾,入伍才半年的黄东华冲锋在前,炽热的油水浸透了他的战斗服,身上烫起了不少水泡;1999年11月18日,一家商城发生重大火灾,黄东华和战士们赶去扑救,他第一个进入火场救出员工;2000年3月8日,黄东华与战友在一次灭火战斗中刚把5名受困人员救出,火情所在的房屋楼顶就轰然倒塌……据统计,黄东华参加过80多次大小灭火战斗和上百次社会救援,先后从浓烟烈火中救出8名群众,被评为“优秀士兵”,5次受到嘉奖。

2000年8月3日,浙江省奉化市(今宁波市奉化区)洪峙修船厂一艘250吨的渔船起火,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奉化大队官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由于火情较大,18名员工及亲属被困在船上无法脱身。危急时刻,黄东华向在场的指挥员主动请战:“我要到底舱救人!”

当时整个船舱犹如一只火炉,厚厚的消防服根本无法阻挡无孔不入的热浪,到处弥漫的油烟味令人窒息。凭着丰富的救援经验,黄东华一点点摸索着接近了底舱受困人员的位置,就在他准备开始救援时,意外出现了——渔船突然发生猛烈的爆炸。“黄东华!东华快出来!”战友们赶紧呼喊着他的名字施救,然而却再也听不到回音,只见漆黑的浓烟不断向船舱外喷涌……

黄东华壮烈牺牲后,团中央、公安部追授他“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新时期优秀公安消防卫士”称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人民卫士”荣誉称号。黄东华的事迹在奉化当地引起轰动,在他生前工作过的单位,他的战友们也深受感染。“坚决扛过英雄战友的旗帜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战斗,是我们永远不变的誓言。”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奉化区大队指导员方翘骐说。

(顾小立)

【责任编辑:邵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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