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团风一男子猥亵两名儿童 一审获刑一年四个月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何金林看到本村的张某(7岁)、金某1(5岁)等人在张某家旁边的巷子里玩,便心生歹意。庭审后,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为:建议判处被告人何金林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

黄冈团风一男子猥亵两名儿童 一审获刑一年四个月

2019-12-1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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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何金林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因猥亵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何金林,男,1984年4月9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团风县人,文盲,无业,现住团风县。2019年8月2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团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

团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何金林看到本村的张某(7岁)、金某1(5岁)等人在张某家旁边的巷子里玩,便心生歹意。何金林搬出一张行军床放在巷子里,哄骗被害人张某、金某1到床上玩,接着猥亵两人。经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何金林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本次作案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何金林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监护人何金林的父亲认为从案发到报案有三天的时间,报案时间有问题,何金林患有精神疾病,系初犯,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辩护人张洋辩称,被告人何金林到案后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是坦白,其有智力残疾,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且自愿认罪认罚,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31日中午11时许,被告人何金林看到本村隔壁的张某(女,2012年6月2日出生)和金某1(女,2013年11月20日出生)、金某2(女,2010年10月8日出生)、张正阳(男,2015年4月8日出生)在张某家旁边的巷子里玩,便心生歹意。何金林从张某家搬出一张行军床放在巷子里,哄骗被害人张某、金某1到床上玩,接着何金林对金某1和张某猥亵,后金某2和张正阳用木棍追打何金林,两被害人才趁机跑开。次日被害人金某1的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黄冈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何金林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本次作案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后,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为:建议判处被告人何金林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金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何金林经鉴定本次作案时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就上述量刑情节所发表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法院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之安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何金林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郭琳琳)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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