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加强耕地保护粮种研发 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升
粮食宏观调控基础进一步夯实
多年来,广西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国家下达的储备粮计划足额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进一步完善储备粮管理、轮换、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督管理。储备粮订单收购工作稳步开展,未出现种粮农民“卖粮难”和给售粮农民“打白条”现象;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得到完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积极推进;2017年南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与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联网,截至2019年10月31日,累计完成粮食交易量157.5万吨,交易额达33.58亿元;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推进,确保应急状态下的粮油供应能力。在今年开展的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中查明,广西各级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夯实基础。
粮食质量监管水平持续提高
2017年12月,自治区粮食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桂粮发〔2017〕68号),进一步细化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和办法。继续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监测,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土壤重金属普查和水稻重金属风险排查监测。不断加大粮食市场监管力度,建立粮食经营企业名录库和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对办理粮食收购许可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并实行分类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粮食流通监管全覆盖。严格按要求处置重金属超标稻谷,杜绝不合格口粮流入市场。
“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2017年广西被列为国家“优质粮食工程”重点支持省份之一,全区“优质粮食工程”主要包括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个子项目,工程实施以来,三个子项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粮食产后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二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得到逐步完善;三是“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有效推进。经初步统计,今年全区符合“中国好粮油”或“广西香米”产品标准和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优质稻种植面积将达750万亩以上,总产量3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