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高空掉下一只狗!更麻烦的事在后面

”  8月11日,四川成都武侯区永康路诚品上院小区3栋3单元临街一侧,一只从楼上掉下的狗砸中了吴先生的汽车尾部,造成车辆损坏。”  吴先生找到小区物业,监控画面显示:当日中午坠落前26分钟,这只小狗与两名女孩进入3栋3单元的单元门,后女孩进入电梯。

这次,高空掉下一只狗!更麻烦的事在后面

来源: 新华网
2019-08-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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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车费得花5800元

这笔钱该谁出?

吴先生的车已经拖去了修理厂,按照他的说法,换玻璃,修尾箱,初步计算需要5800元左右。他觉得自己这笔钱出得冤,可这狗又确实说不清楚来历。“物业总有责任吧,至少管理存在漏洞吧,他们不应该承担点?”

“我们理解他的心情,也可以配合他去调查,提供资料,比如要起诉这栋楼,要报警啥的,但你说怪我们咋对呢?”物业同时认为,小区通道多,无法每一个地点都安排保安,流浪狗要混进来是难以管理的事情。

2011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曾代理成都备受关注的“高空坠物连坐案”的邢连超律师认为,据此法条主张赔偿,比较困难。一般来说,该法条适用于无生命的物品,因为它们不会自己主动掉下来。但狗则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它可以自己活动,尽管不可思议,但也不排除会自己掉下来。

“如果硬要适用该法条,对整楼住户来讲存在明显的不公平。”因此,邢连超认为,该案更多的是一起意外事件,也就是说,吴先生可能还真要自己承担损失了。

来源:人民日报,综合自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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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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