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女儿可从国外低价代购
拿到钱后携款潜逃
2014年8月至12月,张花到某企业食堂当烧饭阿姨。工作期间,对同事谎称其女儿在美国上班、可以帮忙购买低价苹果手机、汽车、黄金等,同事就一个个交钱叫她带,其中也包括了企业老板。
这次,张花采用正价买入苹果手机、低价转卖给被害人的方式取得同事信任,待他们再次托其代购大量苹果手机及汽车等并交付钱款后,便携款潜逃。她分别从老陆处骗得15万余元、从老时等五人处骗得40多万元。
连廉租房都可帮忙购买
骗取定金及托关系费用
期间,张花还谎称有特殊途径可以购买廉租房,并以需支付定金、托人找关系的费用为名,分别从同事小孙、小李处骗得各3万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张花租住到萧山,她同样谎称有特殊途径可以帮忙购买廉租房,并以需支付购房定金、托人找关系的费用、车位款为名,分别从老周处骗得4.5万余元、从老鲍处骗得3.86万元。
张花还对老周谎称,她女儿在美国有一辆汽车可以赠送给他,并以支付运费、办理牌照费用为名,又骗得周某1.5万余元。
四年间,张花共计诈骗21人,涉案金额188万余元。
“由于我自己对金钱的贪婪,虚荣心的泛滥,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法庭考虑我家庭、年龄、身体给我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出狱后我不会再去犯罪了。”这是张花在庭审时最后的忏悔。
近日,余杭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张花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万元,并需退赔所有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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