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1+1+9组合方案 打响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来源:西安晚报
2017-03-13 09: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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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

  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此外,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全市将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报告制度。

  考核问责

  区县开发区考核

  实行 “一票否决”

  为推进“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制定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将对相关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组织和人员严肃问责。

  《暂行办法》规定,相关督查考核问责将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我市将成立“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专项小组,小组办公室每月将组织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听取工作汇报;每月组织一次联合督查、现场检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擂台赛”、媒体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分为年度指标和日常指标完成情况。

  区(县)、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进行自查。对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年度指标的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区(县)、开发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区(县)、开发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直至其空气质量改善指标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指标合格。同时,取消其市级并建议取消其国家和省级已经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及上年度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评选资格。

  此外,《暂行办法》规定,对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对发现的问题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将严肃问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或上报情况出现重大失实,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由市监察局提级办理,顶格处理。

  强力推进

  九项行动

  保卫蓝天

  今年全市削减煤炭消费170万吨

  《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年全市削减煤炭消费170万吨。县以上城镇及建制镇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散煤的,全部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10月底实现全覆盖。2017年6月底,全部取缔非定点煤炭营销网点。

  9月底前完成全市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加大建成区内燃煤锅炉排查力度,发现一例2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限期取缔拆除一例。全面推进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年内完成拆改总量不少于220台。对燃煤锅炉提前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的,原则上继续延用2016年地方燃煤锅炉财政补贴政策。

  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将在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原料替代及工艺技改;加大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深入开展饮食业油烟集中治理;集中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排放。

  4月起,严禁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的稀释剂在市场上销售。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内,禁止进行油漆等涂料喷涂作业。

  全面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对全市400平方米以上含炒菜、油炸、火锅(有炒料作业)的餐饮单位,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10月底前对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同步实现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联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涉气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每月不少于2次,3月底前完成首次填报工作。10月底前,全市环境执法机构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达到100%,《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100%。

  依法查处清理取缔一批“五小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40%的整治任务。10月底前开展无证无照违规经营、环境污染执法专项清理取缔整治。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等“五小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清理取缔一批。

  严禁低速汽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

  《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划定禁行范围,严禁低速汽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严禁载货柴油汽车每日7—21时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通行。3月底前,我市将明确禁行的车辆类型及其禁行区域。10月底前,禁行区域内除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无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底,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率将保持在90%以上。我市将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11月底前,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稳定在85%以上。将在鄠邑区、蓝田县各建设1个以建制镇为单位的秸秆沼气示范项目。2017年8个涉农区县建成秸秆饲料化、基料化企业。

  建筑施工严格执行“6个100%”“7个到位”标准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我市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建筑施工严格执行“6个100%”“7个到位”标准。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市通报。

  将全市设置为四级网格体系

  《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我市将建立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体系。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将结合河长制、路长制通盘开展工作,发挥一级、二级网格组织、指挥、督查、协调的领导作用,重点强化三级、四级网格巡查、发现、上报、及时处置的基础作用。

  本版稿件由记者魏鑫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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