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市政府发布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方案,明确了我市今年治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1+1+9”组合方案中,两个“1”分别指《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督查考核问责工作暂行办法》,“9”指其中的《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等9个专项行动方案。
紧盯目标
确保全年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
2017年,我市将通过12大类64项重点任务,力争优良天数大于220天,PM10、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减排完成省级目标任务。按照《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已对各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灞桥、西郊热电厂将搬出西安城区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规划建设通风廊道
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2018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17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积极推进散煤治理。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
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
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2017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6月底前出台政策。
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严格执行“禁土令”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严格执行“禁土令”。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室外露天烧烤统一使用环保炉具
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自2017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
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划定并公告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10月底前,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
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完成时限为9月底前。
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
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8月底前,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9月底前,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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