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车撞人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被撞大妈匆匆离开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7-02-14 10:34:14

警方说法 法律难处罚,大妈只是找到非“抓到”

扬州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陈开兵表示,该起事故系电动车和行人相撞,事故责任认定目前仍在进行中。警方初步认定,老年妇女行走时疏忽大意,有疏于观察的责任。因此,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陈开兵说,从案件本身来讲,车辆与行人相撞,车辆驾驶人死亡的情况极其罕见。准确地讲,当天逃离事故现场的王某只能是被警方“找到”,而不是“抓到”,因为目前法律并没有条款对她的行为进行处罚。

警方表示,这起罕见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警方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车辆驾驶人还是行人都应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再根据警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否则,事故另一方受重伤甚至死亡,自己逃离现场,即使警方“找”不到自己,也一定内心难安。

男子骑车撞人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被撞大妈匆匆离开

警方查到“逃跑大妈”曾搀扶过一名老年男子,并从老年男子佩戴的敬老卡找到了她。 警方供图

延伸阅读

一般来说,车辆和行人相撞,伤者会是行人,因此扬州这起事故中骑车男子身亡的情况的确不多见。由于法律并没有特别明确的条款,而且行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因此各地的处理方式会有所区别。

南京3年前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

人车相撞酿命案,行人涉逃逸被抓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南京2014年曾发生过和扬州这起事故类似的案例。一辆电动车与行人相撞,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后抢救无效身亡,这也是南京首起行人肇事的交通事故。

当时,行人李某要去马路对面充话费,为图省事,他翻过路中间的绿岛横穿马路。走到慢车道上时,他猛然发现,一辆电动车骑了过来。双方都已经来不及避让,骑车人喊了两声“闪开”,话音未落就跟李某撞上。李某的右腿被电动车前轮撞到,骑车人伤得更重,摔倒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李某发现倒地的是位老大爷,便上前询问是否去医院看看,可老大爷没反应。当时,李某身上没带手机,他让路人帮忙打电话报警。在旁边等了一会后,李某就去充话费,接着直接回去上班。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他没有主动告诉警察。可没想到的是,老大爷被送到医院后,第二天便离开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