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天津老妇赵春华摆设射击摊位营生,后被警方抓获,并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引起广泛热议。
2015年,四川男孩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徒刑,2016年10月18日,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对此案件再审。
两案均涉及玩具与枪支的界限,二者的边界到底在哪儿?争议不断。
对于争议,《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主要起草人季峻向“北京时间”表示,“(有些人)出发点和观念不对,玩具和枪都搞不懂,信口开河”。
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告诉“北京时间”,《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对于赵春华一案并不适用。他表示,1.8 J/cm2的标准远没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由此标准认定赵春华持有的枪状物为枪支是“错误和荒谬的”。
因“玩具枪”被判刑?
2016年12月27日,家住天津河北区的赵春华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曾和赵春华一块摆摊的其他射击摊
赵春华系51岁老妇,2016年8月至10月12日间,在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亲水平台附近,摆设射击摊位谋生。10月12日晚,赵春华被抓。
判决书说明,公安机关在巡查过程中将赵春华抓获归案,当场查获枪状物9支及相关枪支配件、塑料弹,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9支枪状物中的6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