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遇雾霾诉政府赔偿32元 被驳回后表示不会上诉

来源:南方网
2016-12-27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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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遇雾霾诉政府赔偿32元 被驳回后表示不会上诉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裁定书。记者获得的裁定书显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其赔偿请求尚未经过郑州市人民政府先行处理。因此,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起诉。

12月26日晚,孙洪彬告诉记者,他于26日当天收到了该裁定书。孙洪彬说,该裁定在他的意料之中。“现在还没决定要不要上诉,但是咨询了律师也说上诉也没有意义,估计不会继续(上诉)了”。

孙洪彬表示,在第一次提起诉讼后,便意识到需要先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要求赔偿,于是11月23日向郑州市政府寄出了赔偿申请,不过尚未收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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