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犯人超期羁押猝死医院 医院公安均称无责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6-27 03:02:00

精神病犯人超期羁押猝死医院 医院公安均称无责

  霸州市中医医院。

被判6个月拘役起止期成糊涂账

回到甘肃秦安老家后,处于监视居住期的侯晨一直在家人的陪护下进行康复治疗。侯晨的母亲说,2014年1月,儿子除了右手不能使用筷子,只能用勺吃饭外,其他伤情基本康复。

2014年1月20日,家属带侯晨进行了精神鉴定。根据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结果,侯晨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残留型)、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同年3月前后,霸州警方首次要求家属把侯晨带回霸州。侯小平告诉记者,家属把人带过去后,警方会询问侯晨一些与案子有关的情况,“一般是当天到霸州,第二天白天问一下,晚上就可以走了”。就这样,在整个2014年,家属带着侯晨在甘肃与霸州之间往返了八九次。

2015年1月初,警方再次通知带人,侯小平说,当时正赶上侯晨受伤后第一次精神病发作,“人已经离开了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当时,家属向警方承诺只要找到人会立即带到霸州。然而,家属接连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就在第三天下午,侯晨自己返回家中,“刚好这时当地派出所来人,把侯晨带走了。”

侯小平说,秦安县公安局对此的解释是,霸州公安局几天前通知家属带人,但人一直没有带过去,因此认为侯晨逃跑,于是对其进行了网上通缉。警方还告诉家属,这次带走侯晨,是为了带他到霸州进行审判。

根据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材料,侯晨在2013年7月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霸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4年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1月5日被网上追逃,同月19日被秦安县公安局抓获。随后,被临时羁押于秦安县看守所至1月24日,2015年1月26日被霸州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记者调查后发现,侯晨此次被霸州警方带回后,曾被短暂送往看守所,但因他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根据看守所管理条例,看守所不予羁押,后被警方送至霸州市中医医院神经科监视居住。

家属从医院方面获得的住院病案显示,侯晨的入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联系人系霸州市公安局一名白姓警官。

侯小平表示,表哥被带走两个多月后,侯晨的父亲曾接到了霸州市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其案子将要开庭,要求家属参加。父亲侯青生随即赶到霸州,参加了庭审,“当时就是在医院开的庭,也没有宣判,最后什么也没说”。侯青生在霸州等了两天,见没有什么说法,便返回了老家。

2015年5月初,始终不知道审判结果的侯小平,给负责该案的公安局刑警队白警官拨打了电话,对方回复他,侯晨已经被判6个月拘役。

侯小平坦承,家属们文化程度不高,且确实缺少法律常识。当时,大家觉得侯晨的释放时间应由5月份算起,推算6个月即为11月份释放。但到了11月,侯小平再次致电白警官,“按我们理解对方说的意思是,侯晨有病,看守所不能羁押,现在正在医院,在医院时间两天顶刑期一天。”

家属们认为,既然是这样,侯晨实际的执行时间就应该是一年。他们又想起侯晨是在2015年1月被霸州警方带走的,按此推算,2016年1月应该是侯晨的释放时间,因此,家属选择了耐心等待。

放人一拖再拖当事人死于医院

就在家属认为侯晨将要回家时,2016年1月份的一天,父亲侯青生突然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侯晨在电话里哭哭啼啼地央求父亲快点儿来接他。家属们觉得,这应该就是要放人,于是,侯青生再次赶往霸州。

侯小平说,让家属们没有想到的是,侯青生来到医院后却被告知,侯晨的治疗费还有不少没有交,如果家属交上可以把人领走。侯青生又跑到公安局,“对方让我们跟医院求求情,把我们是西北人家里穷的情况跟医院说说,争取少交点钱后领人。”侯青生又返回医院,但院方仍拒绝放人。

无奈之下,侯晨的父亲又找到了霸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庭沈副庭长,对方表示家属已经见到了侯晨,并且侯晨的状况也不错,“就让家属先回去,到春节后等通知再来,因为释放侯晨,法院还要出一个手续。”沈副庭长还提到,关于侯晨的治疗费,法院在判决前和公安局协商过,费用由公安局承担,而该案的判决书也已经交给侯晨本人。

2016年春节过后,家人期待中的通知始终没有来。由于侯晨本人没有手机,家人也无法主动与其取得联系。

一晃3个多月过去,6月9日下午,侯小平突然接到了霸州警方的电话,“电话里说侯晨生病了,要求家属到医院。”

第二天,侯小平按照警方提供的号码致电医院,“医生说侯晨确实是病了,但今天的病情要比前一天好一些。”而就在6月10日当天,父亲侯青生也接到了医院电话,院方要求家属尽快赶到医院。此后,侯青生立即购买车票,确定行程,但由于秦安距离霸州有近3000公里路程,最终,他还是没能见到儿子最后一面。

6月11日晚7点左右,霸州公安局刑警队打来电话告知家属,侯晨已于当天下午死亡。

事发后,家属们赶到了霸州。他们分别来到医院、公安局和法院讨要说法,但三方均表示不会为侯晨的死亡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