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矛盾说法
街道称问过区城管 “地方没有执法权”
铁路沿线下方突然搞起了大开发,却不见现场有任何建设工程规划公示,那么,建设本身是否合法?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扬子晚报记者与属地管辖的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取得了联系。红花街道城市管理部副部长高桂祥称,之前他们巡查发现了这个情况,由于建设方是上海铁路局,所以街道城管科立即联系了秦淮区城管局督察科,发现这里的施工处于铁路红线,地方没有执法权。
秦淮区城管局: 和铁路相关的不查
扬子晚报记者来到秦淮区城管局督察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是否需要行政规划许可,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秦淮区城管局督察科科长潘小全称,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也搞不清,需要给南京市规划局发函,确定南京市对这起施工到底有没有管辖权。
那么,根据以往惯例,城管部门对于铁路沿线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情况,又是如何监管的呢?潘小全称,以前遇到和铁路相关的基本都不查,2014年,南京市法制办召开了一个会议,对执法边界进行梳理,当时确定了几个大原则,其中涉及到铁路、河道等方面,由对方部门进行管理。
项目方案却写着“取得了街道支持”
然而,此前扬子晚报记者获取的《关于宁杭客专正线南京南高铁高架下D地块开发项目的建议方案》却明确写道:“就业态选择、环境整治、沟通协调等方面与街道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秦淮区红花街道对项目的支持”。
文件中提到的红花街道对项目的支持到底是什么?目前还不得而知。
南京市城管局:区里街道都能管啊
事实果真如此吗?扬子晚报记者来到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否定了“不查”的说法。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城管部门对于铁路沿线保护区范围内的违建,几乎年年都有整治工作在进行。
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毛超表示,日常巡查中发现疑似违建,会第一时间进行核查,请规划部门来认定,街道和区里都有队伍,都是属地化管理。只要没经过规划审批许可,就应作为违建来定性并查处。
权威的结论来了
板房无审批手续,将“督办整改”
扬子晚报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市规划局进行了反映,经过一番查询,终于有了结论。南京市规划局宣传处工作人员陶乐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涉事地块没有接到任何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无论是否是铁路沿线保护区,只要是进行建设,都必须向当地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报批。”
“按照城乡规划法第40条,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建设单位都需要向所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报件。”陶乐介绍说。
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也表示,相关领导对此非常重视,并会以工单形式督促秦淮区城管部门尽快办理此案。“下一步,准备通过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秦淮区下一个督办单,对这个问题进行督办,如果通过处罚无法消除规划影响的话,我们还是要进行拆除。”(记者季宇轩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