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征收“拥堵费”应体现因地制宜-

来源:法制网综合
2016-06-15 23:15:07

深度:拥堵费三大问题待解

问题一收费依据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的看法是,“从法治的角度看,现有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征收项目,地方人大和政府都没有这个权力”。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收取拥堵费在法律上确实不容易找到依据。很多政策在出台前需要在法律上加以界定,之后再反复征求公众的意见,而目前收取拥堵费的问题显然不符合条件。”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只有经营性公路和还贷性公路可以收费,城市的路面交通收费是不被允许的。

当然,现在不容易找到合法依据,不表示将来也不容易找到。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表示,特大城市的公共道路资源非常紧张,必须控制使用。在包括摇号、拍卖牌照、提高燃油费在内的控制方法中,拥堵费是最接近使用者付费原则的。

问题二怎么收费

据了解,此前首都规划委曾经专门请业内学者对收取拥堵费进行论证,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与会的专家、学者当时提出了三个关于拥堵费的征收方案,一是全民征收;二是给住在被征收交通拥堵费区域的居民发放交通补助费;三是住在该区域的居民完全免费。

交通管理专家段里仁的意见是,有三个方面可能同时都得考虑,一个是拥堵的强度,一个是车流的密度,还有一个是中型城区,因为这三者在北京是统一的,采取的办法有新加坡的办法,也有伦敦的办法,它都是在时间上、在地点上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拥堵费是实时的。

北京市交通委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心副主任刘莹此前透露,北京或将根据交通情况划分区域,重点参考区域内的污染、拥堵指数,波动性地确定收费标准、时间和区域。

问题三配套政策

“征收拥堵费后,小汽车在北京的使用强度会有相应下降,公共交通压力会加大。如果公共交通换乘、拥堵状况还得不到改善,小汽车会再次被逼到路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说。

“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尊重老百姓多样性的交通选择权利;其次就是保障人们的出行尊严,要增强公交竞争力,这些年对于公交车的发展,本质上并未让公交优先起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工程系副教授丁立民说,解决拥堵的关键是合理的路权分配。公交车能否满足需要,还是一个路权分配问题。我们应该引导公众合理地使用小汽车,我们现在没有形成一个健康的汽车文化氛围,我们上下班就应该使用公交车,到了平时休息再用小汽车,这才是正常的氛围”。

丁立民认为,在征收拥堵费问题上,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公众参与决策。“如果把收取拥堵费作为治疗城市病的一剂药,就必须征求公众的意见,必须公开透明,建立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让公众知道这个决策可能出现的问题。完整的落地程序,将在最大可能性上保证政策顺应民意。政府强力推出一项政策很容易,让政策真正落地则很难。在征收拥堵费之前,要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开门制定政策,百姓才会真心支持”。

借鉴:国外是怎么收拥堵费的

斯德哥尔摩从2006年1月起收取拥堵费,早上6:30到晚上6:29,除公共汽车外的机动车都需要缴纳相同的拥堵费。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数量减少了20%,同路程车辆行驶时间缩短了30%。

米兰从2012年1月开始在市中心收取拥堵费,通向市中心的43条道路全部设置了摄像监控器。收费标准是每天5欧元(合人民币35.3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米兰市中心交通流量减少了30%,尾气排放减少了60%。

(综合法制网、法制日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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