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达成《天津共识》

作者:张静淇 来源:人民网
2016-06-06 16:32:20

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达成《天津共识》

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在天津举办

  人民网天津6月6日电 (张静淇)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于2016年5月29日至30日在天津召开。论坛主题为“技工院校转型与六大体系建设”,着重探讨了职业能力建设六大工作体系建设过程中,技工院校的主要任务、完成主要任务需要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相关问题,并达成以下共识:

  论坛认为,2016年4月,人社部提出的六大工作体系,不仅是全国职业能力建设系统“十三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也是全国技工院校“十三五”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技工院校应把学校转型发展与人社部六大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结合起来,明确新任务,制定新规划、创造性地完成新任务。同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技工院校转型与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一)技工院校在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中的主要任务

  1.高端引领。由中级工培养为主向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主,开设高新尖专业、培育高水平教师、实施高层次培养、实现高质量就业的方向转型。

  2.校企合作。由浅层、局部的校企合作向深层、贯穿培养全过程、体现8个“共同”内容的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方向转型。

  3.多元办学。由学制教育单元办学向学制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创业服务多元办学的方向转型。

  4.内涵发展。由为“养家糊口”而扩张规模的学校生存式粗放型发展向办学条件优化、办学资金够用、内涵建设先进的质量型发展的方向转型。

  5. 践行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结合本区域实际,创新多样式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

  6.践行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以工学一体培训包项目为载体,借鉴天津培训包和福利培训等经验,培养工学一体化培训教师,开展工学一体化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7. 建设职业训练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创造条件建设职业训练院,成为区域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

  8.积极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结合本区域实际,配合政府、企业,大胆探索多种形式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

  9.重视培训教学资源的开发。按照目标明确、循序渐进原则开发、设计培训教学资源,提升培训效果。

  (二)需要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

  1.办学资金从与中高职院校差别太大向二者享受同等水平转变。 建议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统一政策:

  (1)普通技工学校生均拨款与中职学校同。

  (2)高级技工学校中的中级工班生均拨款与中职学校同;高级工班生均拨款与高职院校同。

  (3)技师学院生均拨款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同。

  2.办学场地从与中高职院校差别太大向二者享受同等水平转变。 建议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统一政策:中高职院校占地面积政策适用于中高技院校。

  3.教学设备从与中高职院校差别太大向二者享受同等水平转变。建议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统一政策:提供必要资金,确保中高技院校教学设备水平不低于中高职院校。

  4.信息化建设从与中高职院校差别太大向二者享受同等水平转变。建议财政部门、信息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统一政策:提供必要资金,确保中高职院校和中高技院校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

  5.教师培养经费从与中高职院校差别太大向二者享受同等水平转变。建议财政部门、信息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统一以下政策:按照教育部门中高职院校教师培养经费水平预算同等比例资金,确保中高技院校教师培训,尤其是一体化教师培训有够用的年度经费。

  6.招生工作从市场化招生向与中高职院校一样享受计划性招生政策转变。建议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明确统一政策:

  (1)高级技工学校的中级工班、普通技工学校招生实行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政策。

  (2)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班招生实行纳入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平台,统一安排同批次招生的政策。

  7.解决职业培训资金严重不足的困难。建议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统一政策:从国家到地方,就业专项资金的年度安排中,拨付更多比例用于职业培训,其中,用于开发职业培训项目、改造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条件和培养职业培训教师的经费应得到保证。

  8.解决建设职业训练院资金的困难。建议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统一政策:确立职业训练院建设项目。从2017年至2020年,探索建设一批职业训练院。政府投入必要资金,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国家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主阵地。

  9.解决培训条件的困难。建议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调研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条件现状,制定优化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条件的政策,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投入必要资金,全面、系统地优化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条件。

  10.解决培训师资的困难。建议人社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统一政策:建设技工院校专兼职培训教师队伍。以专兼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队伍项目建设为载体,投入必要资金,逐步解决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师资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培训质量的问题,并明确相关政策,如允许校企合作的双方人员参与职业培训课教学的课酬,由学校在培训收入中按税后标准计发等。

  11.解决民办技工院校发展的问题。按照公办、民办技工院校法律平等的原则,在民办技工院校教师培训经费、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的支持。

  二、关于技工院校转型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

  (一)技工院校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中的主要任务

  1.高度重视、坚决支持、有效配合政府部门建立以技术等级(职业水平)为主、以学历为辅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渐改变当前以学历为主的收入分配制度。

  2. 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未列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非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积极参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与行业协会深度合作,重点参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

  4.建立技能人才评价使用联动机制。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探索建立突破学历、资历和身份限制,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联动机制。

  5.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信息系统。做到:每年全面了解用人单位使用本校毕业生情况和对毕业生就业表现的评价情况。据此,每年总结办学成绩,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促进学校发展。

  (二)需要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困难

  1.解决以学历为评价依据确定收入的制度问题。建议人社部内部相关部门协商并统一政策,建立以技术等级(职业水平)为评价依据确定收入分配的新的国家制度。

  2.解决一体化课程学业与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不对接的困难。建议地方人社部门能够切实落实人社部2014年96号文规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减去此类学生不必要的学业负担,避免增加学校的培养成本,促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技工院校培养质量。

  3.解决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不高的问题。严把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关,严格职业技能考核制度,严查培训和考核两个环节作弊行为,严守职业资格考核标准,不断提高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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