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租车运价将调整 燃油附加费拟取消

来源:新华网
2016-05-09 14:40:29

  ■释疑

  调整运价是因各类成本不断上涨

  此次启动出租车运价调整,与近年来不断上涨的运营成本压力不无关系。

  市发改局解释称,近年来,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和经营成本等方面变化很大,行业经营效益下降,特别是驾驶员收入出现大幅度减少,收入水平与其劳动强度、经营风险不对称,影响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出租汽车经营的直接成本总体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工成本逐年上升。近年来,由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物价指数上升以及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因素,企业人工成本逐年上升。

  二是维修保养费用上升。车辆维修费用逐步增加,使用双燃料车后,还须增加调备检测等费用。

  三是车辆保险费用和事故赔偿大增。出租汽车行业风险较大,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随着交通事故伤亡的赔偿额度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不断提高,出于风险保障,企业购买的保额也不断增大,已由原来的30万元左右增加至现在最高150万元,目前每辆车年保险费基本都超过10000元。而且保险政策今年调整较大,按出险次数调整费率,这些都大大增加车辆保险费用。另外,虽然购买的保额提高,但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赔偿,理赔数额还远远不够,需要企业进行赔偿。

  四是燃料成本变化较大。2002年初实施现行运价时,90号汽油价格只有2.30元/升,但目前已达到5.58元/升(92号汽油),对比运价制定时有大幅度上涨。从2008年起,东莞市出租汽车陆续实行“油改气”,目前“蓝的”绝大部分使用天然气,“黄的”则约有40%使用天然气,在成品油价格较高时,使用天然气燃料成本最高可节约40%以上,但对比运价制定以及推出市场时的价格,也有很大幅度上升。

  首先,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已从2009年的4.2元/立方米上升为目前的约6.20元/千克(约合4.56元/立方米)。其次按热值和比重折算,现行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约相当于92号汽油的5.27元/升,使用天然气的价格优势已不太明显。从长远看,能源价格也呈上升态势。另一方面,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很大。流动人口减少、“专车”“网络约租车”冲击以及非法经营等,使出租汽车实载率下降,大大减少驾驶员收入。

  运价管理不适应发展现状

  现行出租汽车运价管理不适应发展现状,是启动运价调整的另一大理由。

  市发改局称,现行“一类车”和“二、三类车”运价已分别实施超过14年和8年,期间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行业管理政策、公交客运发展、群众出行方式和需求等均发生很大变化,现行运价已不能合理反映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特别是运价结构中的起步价、续程运价、候车费等已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如‘黄的’起步价较低,出现对短途客拒载和不打表现象;‘蓝的’和‘黄的’起步价相差2元,比价不合理,造成经营环境不公平;候车费标准与城市拥堵情况不适应,驾驶员不愿在高峰期进入市镇中心区繁华路段运营,间接造成高峰期市区打车难和兜路现象等。另外,燃油附加费属临时措施,长远需要通过调整运价来疏导燃料成本上升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

  市发改局透露,从前期成本监审的情况看,目前东莞出租车驾驶员(2人)的月净收入已经下降至5163.71元至7510.8元之间,预计按照听证方案调整后,出租车驾驶员(2人)的月净收入有望提升至6780.71元至10116.8元之间。

  ■知多D

  征集22名听证人员 两种方式可申请

  6月上旬,市发改局将组织举行东莞市完善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听证会,现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2名,包括:消费者9名(含低保对象1名);出租汽车企业2名;其他客运企业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3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市交通局、市消委会、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各1名,专家学者2名。

  市发改局表示,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将采取自愿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9名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9名时,由该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自愿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3名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3名时,委托行业组织或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出租汽车企业和其他客运企业同样将公开自愿报名,当报名人数分别超过2家和1家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2家和1家时,委托行业组织或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交通局、消委会、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市发改局负责聘请。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报名;

  (二)登录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dgdp.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6日至5月19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六楼(邮编:523888)

  联系人:袁晃淦或张嘉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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