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录取办法出台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机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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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4日讯(本网记者倪斌)昨日下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联合发布《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办法》对录取管理、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成绩排序规则、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特殊类型招生安排、填报志愿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录取机会加大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平行志愿和一档多投三种
文史类、理工类
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
本科各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不受比例限制,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体育类
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成绩排序规则
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
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艺术类
本科各批次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档案投档到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本校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所有进档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并将排序名单提交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体育类
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本科批原则上不降分录取
文史、理工类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不降分录取。
省内高职院校以下10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10个专业为:林业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木材加工技术、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印刷技术、畜牧兽医、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
除了文史、理工类外,今年艺术类和体育类的降分录取政策与去年一样,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