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韩国2200吨大蒜遭退回(组图)

作者:高语阳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5-02-01 07:38:13

 

中国出口韩国2200吨大蒜遭退回(组图)

  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验货后打上专用标签

韩国方面称符合流程

蒜农手中的标书不全

对此,记者致电此次贸易的代理公司韩国大农农产。王先生等蒜农此次贸易中与韩国政府方面的沟通都通过大农农产公司进行。大农农产的独孤女士告诉记者,对于韩国农管所质量检验不合格这一点,大农农产方面也感到非常意外,“这是我们遇见的第一次货物被农管所要求返送的案例,一般都是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要求返送。”独孤女士也表示,即使申诉,政府机构韩国农管所的检验结果也很难会被改变,“农管所一般不会改变自己的检验结果,他们不会愿意自我否认的”。

针对王先生等蒜农提出的质疑。独孤女士解释说,在发货前和货物到港后质检结果不同,原因是两次质检的方法不同。按照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检验方法,每袋大蒜在质检前可以先剔除出少于3%的整头坏蒜,之后再进行检验。但韩国农管所的质检方法是直接在每袋中抽取四分之一的大蒜进行质检,不提前剔除部分坏蒜,因此,检测出的重缺点大蒜比例变高。对此,独孤女士表示十分无奈,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质检方法和农管所的质检方法不同,但都是韩国官方质检机构,很难进行申诉。

王先生认为标书中提到,具备在港口验货并要求返送资格的为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对突然出现的农管所表示不能接受。对此,独孤女士表示,王先生拿到的标书是大农农产将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韩文标书翻译成中文之后的版本。原本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的标书内容多达40多页。翻译的时候只翻译了其中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信息,对于其他大农农产认为无用的信息没有进行翻译。而根据原标书,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负责大蒜动植物检疫,农管所负责质量检查,两家机构均可同时验货,但翻译时只保留了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的部分。韩国大农农产根据公司多年的经验,从未有过农管所质检不合格的先例,常发生的是食品医药安全处检疫不合格,因此,在翻译时直接去掉了韩国农管所部分的内容。

除此之外,对于王先生等认为不符合标书流程的部分,独孤女士表示,与韩国农水产流通公社签订最终合同的是韩国大农农产公司,都是韩文合同,蒜农并没有看到这份合同。根据合同内容,韩国政府机构方面是符合流程的。

同时,独孤女士还告诉北青报记者,农管所不允许参观质检过程,至于重缺点和轻缺点是如何区分和定义的,也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