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15条禁令严打择校 以权入学被叫停

作者:李佳 来源:北京晨报
2014-05-21 07:44:40

被称为“史上最严择校禁令”的2014年版北京入学规定昨日由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这份名为《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共15条,其中明确提出,严禁区县、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不少业内人士称,今年小升初想择校是没戏了。

取消点招等形式的违规招生

“点招”是小升初公开的秘密。往年小升初时,一些中学将考场设置在学校外变相组织选拔性的考试,这是很多小升初家长们都知道的事实。为规避风险或掩人耳目,有的中学甚至聘请非教育工作者监考。公立中学约请培训机构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或请民办校命题、阅卷选拔学生等,在往年的小升初进程中已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不过,这种违规的选拔方式今年将被刚刚发布的“十五条禁令”文件所终结。这份文件明确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举办选拔学生活动。不得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校园开放日、亲子活动等任何形式及寄宿制学校名义选拔学生。学校不得允许培训机构到校进行各种测试和招生。严禁公办学校通过民办学校选拔学生,民办校不得为公办校筛选生源提供帮助。

一位资深教育观察家分析说,今年的文件是硬性的“规定”,每一条均是举例说事,直指实质性内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十五条禁令”文件几乎涵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可能违规招生的各个层面。对于提前招生、“点招”、掐尖招生等往年学校惯用的方式,今年将被明令禁止。“十五条禁令”中指出,严禁学校违规提前招生和点招学生;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招生;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掐尖”招生。对于文件出台前的“点招”,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公立校的任何“点招”均无效;办有民办初中的公办校只能将其“点招”的学生计划纳入其民办初中校的招生计划名单之中。

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通过特长择校是最普遍的选择。而今年文件也对特长生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且不能跨区。

入学后再转学择校被封死

由于多条禁令严格规范了今年的入学工作,不少人便打起了学籍管理方面的算盘。不少家长认为,在入学时择校难度太大,不如开学后再想办法转学择校。对此,文件也明确指出,初中校不得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和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二次流动学生。此外,今年北京市启用小学入学系统和初中入学系统。这套系统首次把学生的信息采集、升学的过程,以及学籍的生成进行了同口径对接,犹如一个GPS定位仪,每一个学生的入学属性和痕迹都全程记录,整个环节可监控可记录。

此外,今年将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和变更计划招生。也就是说,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多少就招收多少,不许随意增加和减少计划。小学、初中必须按区县教委制定的招生计划、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通过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接收学生。

彻底斩断违纪违法利益链条

“十五条禁令”还对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提出了要求,明确他们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并规定区县教委主任为区县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为学校入学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彻底斩断违法违纪利益链条。对于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另据了解,今年,北京市将首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巡视组,严肃处理巡视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于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等违规行为,巡视组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