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比较适合失独家庭
作为“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曾公开表示,中国“以房养老”其实是商业性的养老保险补充产品。产品设计需满足三个条件,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高素质的老人。此外,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越来越庞大,失独家庭比重也在不断增加,加上未来“丁克”家庭比重也可能随之上升,因此上述群体或成为“以房养老”的主要受众。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这种“倒按揭”的模式在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运行得比较成熟,但在我国部分认可度有限。中国的传统观念还是由后人继承财产,除非一些特定群体,比如失独家庭有这样的需求,想做到绝对的推广将十分困难。
据了解,此前我国也曾有一些类似于“以房养老”的试点,但未能长久推广。其中,上海“以房自助养老”模式因存在信任危机被迫停办,当地民政部门曾做过调查,九成左右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南京推行“养老院养老”模式,最终也遭遇“夭折”。
房价贬值风险难控
王绪瑾认为,“以房养老”还将面对一个价格贬值风险。他认为,房子作为我国居民刚性需求,就短期市场而言降价的波动将十分有限,但长远来看,随着我国人口增长减速,未来房产市场面临一定的贬值风险,这对于“以房养老”来说将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据了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如果真的在试点的过程中或者在我们推行以房养老的过程中出现了房价下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将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还面临着老人长寿风险、利率波动风险。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以房养老”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活跃保险产品市场,还可以增加二手房上市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最重要的是在当前养老床位紧张的情况下,有助于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
“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模式,值得去尝试,对我国养老问题有一定的应对作用,但比较有限。”王绪瑾表示。
□官方回应
以房养老自主自愿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的“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据介绍,我国未来将以多种途径应对养老问题,在政府兜底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政府要坚持保障基本,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对广大公众将着力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我想(为大众)可以提供市场化的、社会化的、可选择的服务,首先还是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其次要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同时要以机构养老为补充,还可以选择医养结合这种模式。”窦玉沛说,在上述四种主导养老模式的基础上,政府也鼓励各方面力量投入,做大整个养老服务产业,这其中包括鼓励金融保险行业开发面向养老服务的产品,“以房养老”试点就是诸多养老服务产品中的一个选项。
窦玉沛表示,以房养老作为市场化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完全是一种自愿的,自主选择的行为。他介绍,今年上半年,保监会、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将提出试点方案,通过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最终逐步形成“以房养老”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