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持枪抢劫金店案告破 两名蒙面抢劫疑犯被刑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4-02-07 13:34:59

疑犯供述:将抢来黄金化成金饼销赃

据肖某东供述,其于2006年在缅甸购买了一支军用五四手枪和11发子弹。因赌博欠债产生了持枪抢劫的念头,并对娄底“香港卓尔”珠宝店实施踩点。

2012年11月14日、15日,肖某东骑摩托车到“香港卓尔”珠宝店附近后,蒙面、持枪进入珠宝店内,持枪威胁店内员工和保安,因一名保安没有按他的要求“蹲下”,便朝保安开了一枪,将保安打死。然后,他用铁锤将柜台外侧的玻璃砸碎,将柜台内的黄金抢走。

作案后,他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回到家中将抢来的黄金化成黄金饼,分别卖出,获取赃款50万元左右,一年多的时间,赃款被他挥霍一空。

2013年5月,肖某东在广东深圳打牌时认识了涟源市七星街镇田湖村人阳某春,阳某春因债务问题与肖某东一拍即合,决计抢劫金店。

之后,肖某东便准备了刀子和一把仿真枪,10月份两人从广东回到涟源市七星街镇,分别到新化、娄底城区的金店踩点了解情况。

12月15日晚,肖某东和阳某春两人从七星街镇骑摩托车到达娄底市区氐星路“嘉华婚爱”珠宝店附近后,两人蒙面并戴头盔进入珠宝店内。肖某东持五四手枪、阳某春持仿真枪威胁店内员工,阳某春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店内柜台玻璃砸烂,两人合伙将店内的部分黄金及钻戒抢走,价值120余万元。

两人逃离现场回到肖某东家后,肖某东将作案用的衣服、头盔、仿真枪等物品焚烧,并将部分金器化成金块,于12月17日独自开车前往云南、深圳和缅甸等地销赃,共获得赃款40余万元。在深圳肖某东分给阳某春4.5万元,所得赃款被两人用于还债及生活开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据新华社等媒体消息 供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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