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工钱未付 包工头给农民工开“霸王欠条”(图)

作者:满达 来源:荆楚网
2014-01-28 09:10:10

包工头称协议就要这么写

记者来到工地找到包工头何某。他忙于接电话,自称为了工钱的事也焦头烂额。

何某向记者表示,他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后,承包了工地部分木工工程,手下共有100多名工人。按合同算劳务公司一共支付122万余元,但因施工变动等原因,实际工钱达到148万余元。

因存在26万余元的缺口,何某无力支付工人工钱,只好向劳务公司借钱。但劳务公司只借给他13万多元,“我请的4个管理人员一分钱还没结算,罗成这4万多元也只能先欠着。”何某表示很无奈。

那为何要在欠条上附加霸王条款呢?何某说,工人春节后在这干下去,他会想办法弥补。他怕工人走了,所以才加注一个条件。针对工人的质疑,何某辩称,字面上的协议肯定要这么写,到时候万一工人真的不回工地,他也不会赖账。

劳动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江岸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至现场,召集何某、劳务公司和项目部代表进行协商。

执法人员看了何某开具的欠条后称,该欠条附加的条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在要求何某在欠条上签名按手印后,劳动监察部门并对何某所欠款项详单进行备份。罗成等人如果年后讨不回工钱,可向劳动部门反映,对何某提起法律诉讼。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具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应该附加其他任何条件,包工头以“工人来年继续在该此地做事才能发放剩余工资”作为前提条件,限制了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的人身自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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