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 处罚不设封顶额

作者:邹乐 王萍 来源:北京晨报
2014-01-20 10:29:00

京津冀加强信息共享

关于今年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工作,方力介绍说,春节后马上要开第二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的工作会议。今年,京津冀地区在交流分享治理大气污染经验的同时,还形成了互相竞争的机制。“每次各个省市到一起开会盘点自己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和鞭策,其实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帮互学机制。”

此外,京津冀地区还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空气信息共享,要统一对重污染情况进行预测,这样预测的准确度要高于仅以北京地区空气的状况和气象条件作出的预测。同时还要加强联合执法,破除地方保护。

关于处罚

不设封顶额即上不封顶

市人大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说明时提到了“上不封顶”的处罚形式,但条例的罚则中却看不到“上不封顶”的具体字眼。在提问环节,北京晨报记者就此问题向李小娟提问。

对此,李小娟回应说,“上不封顶”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此前在审议过程中,涉及到按倍数罚的条款,设定的最高限额是100万。但是代表在讨论过程中认为,“为什么要设定一个封顶的数额?如果是恶劣行为,就不应该封顶,罚倒了算。”结合大家提的建议,此次的草案将封顶的数额取消了,所以大家在条文中看不见。但实际上如果重复违法,每一次都要受到处罚,没有设置封顶线,等于在实际操作中就取消了封顶,实行处罚“上不封顶”。

严重事故不能“以罚代刑”

草案第128条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李小娟表示,本条罚则是区分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本意是不能“以罚代刑”。

“构成刑罚,就依照刑法进行处罚。”李小娟说,比如曾经有过重大污染的事故,甚至死人、伤人的重要事故,涉及到这类事故就不能“以罚代刑”,而是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