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治污执法过程将向社会公示 使用高科技手段监控机动车排污
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审议实施法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陶世欣、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回答了媒体的提问。针对大气污染条例执行细则,方力称,将尽快出台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则,保证执行过程中公开公正,每处罚一例,都会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方力表示,环保也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要通过执法与社会监督,让“恶意排污企业”变成“过街老鼠”。
最新措施
将出“自由裁量权”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具体执行需要一系列细化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在回答北京晨报记者提问时,方力指出,条例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在内,都会尽快出台相关的细则和条例,马上要解决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在这里,我可以承诺,新条例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处罚,一定会公开、公正。包括处罚的额度在内,每处罚一例,都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方力说,在处罚的同时,环保局自身也在接受公众的监督。在执行过程中,要举行听证,允许被处罚企业有异议。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用高科技监控机动车排污
有媒体提问,条例中对于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将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处罚,但面对北京540万辆的机动车,这样庞大的移动污染源如何巡查落实?
李小娟表示,地方政府在规定相关行政处罚的时候,的确有一些地方处罚的力度还不够。李小娟说,国家层面的环境法和大气法也正在修订中。“很多处罚力度都在提升,比如‘按日计罚’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就写进去了。如果国家层面的法规实施后,北京就可以按照上位法执行。”
方力也表示,细则出台后,不可能达到“人人叫好”的效果,但关键是要把所有的目标指向排污者。“比如,德国的公路上少有警察,也没有摄像头,前面的车闯红灯了,后面的车就会拍下来举报,这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监管。”方力说,针对机动车这种移动源的监测,将会使用遥感等手段,未来还会使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