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凌晨2点多,郑奥澎驾驶电动车带着刘佳兴再次出门。他们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后,从北大东门出了校门。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郑奥澎看见一个年轻女孩在路边行走。
刘佳兴事后称,当时郑奥澎说“那儿有个妞”,之后郑奥澎把那个20多岁的女子截了下来并挟持进了北大东门外的小树林进行强暴。
刘佳兴供述称,他看到了郑奥澎的强奸过程,他还听到郑奥澎说“不许喊疼”。当时天上下起了雨,郑奥澎强奸时,刘佳兴还走过去帮他打着伞。之后刘佳兴也试图强奸,但因身体原因未遂。
被抓获法院定罪
一天后,郑奥澎和刘佳兴被海淀警方抓获,后被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郑奥澎和刘佳兴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考虑到轮奸情节及刘佳兴犯罪未遂,海淀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奥澎有期徒刑11年,刘佳兴有期徒刑9年。
据了解,刘佳兴的辩护律师是河北霸州天禹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和郭律师。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到了刘佳兴的辩护律师郭建颖。
郭律师告诉记者,刘佳兴是家中独子。案发前一直表现良好。律师在会见刘佳兴时他说,他和郑奥澎事先并没有预谋强奸,只是闲的无聊想上街转转,他们一时冲动才犯下此罪。
郭律师说,刘佳兴因为身体原因强奸未遂,这对此案是否构成轮奸罪律师和公诉机关有不同看法。刘佳兴的上诉理由也是认为自己不构成轮奸罪,法院对其量刑过重。
据悉,刘佳兴上诉之后,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