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两名男子对6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闽楠浇硫酸,企图将树腐蚀死后进行收购。近日,两人被建瓯市法院以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2个月,并各处以罚金5万元
去年12月,邓某灼看上了建瓯市南雅镇叶康村的6株闽楠,但闽楠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不能砍伐。今年3月的一个深夜,邓某灼、谢某生来到叶康村4座山场,用斧头将那6株闽楠根部的树皮剥掉,然后浇上硫酸。一个月后,村民发现6株闽楠陆续枯死。这时,邓某灼来到村部,要求收购闽楠。有村民报警,邓某灼和谢某生被抓获。
编辑 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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