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治疗药物副作用纠纷首获立案

作者:孟庆利 来源:羊城晚报
2013-12-03 17:06:37

日前,山东一位艾滋病患者爱娃(化名)向羊城晚报报料称,自己因为抗病毒药物所产生的副作用而导致脂肪流失,面部严重变形,进而导致失业和面临诸多歧视。为此,爱娃正式起诉了当地为自己提供治疗的疾控中心。

专家称,目前国内艾滋病治疗尚存“不规范现象”,艾滋病抗病毒药物用药不规范现象一直都存在,但艾滋病患者在遇到这类情况时往往不懂得维权,或者存在立案难的问题。专业人士则称,此案尚属中国首例成功立案的艾滋病治疗药物副作用案,“具有很大进步意义”。据悉,此案原定于11月13日在曹县人民法院开庭,但因法院要求做司法鉴定而推迟,记者了解到,目前所申请的司法鉴定机构均表示不能做此鉴定。各方专家及律师在该案的责任认定方面还存在较大争议。

因药物副作用导致面部塌陷

爱娃是山东曹县人,于2005年8月4日被确诊为艾滋病毒(HIV)携带者。当年8月25日开始,爱娃在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疾控中心”)领取抗病毒药物治疗,当时为她安排的负责医生是张医生。张医生给爱娃安排了司坦夫定(D4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三联疗法。

记者查阅了的相关资料显示,根据当时所依据的2004年第一版的《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明确规定,“结合我国现有资源,推荐的首选方案为:D4T+3TC+NVP”。

但是据爱娃讲,治疗开展后,她于2007年年初开始出现副作用,脸部皮下脂肪逐渐流失。

据她说,张医生当初没有告知她药物的相关风险。而当她于2007年9月跟张医生汇报这一情况时,也没有引起张医生的重视,此时她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脂肪代谢异常。

通过查阅资料,记者发现2004年的《治疗手册》中也明确要求“原则上对使用原方案出现明显毒副作用或拒绝原方案而退出的病人可建议换药”。但是爱娃称,张医生仍继续给她使用原处方。

2008年夏天,爱娃前往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东HIV定点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脂肪流失,根据该院医生意见需要更换D4T。鉴于国内HIV治疗关系必须与户籍挂钩的限制,爱娃于2008年年底向曹县政府提出了救助诉求,同时也把广州医生的意见转告了张医生。

2009年1月,在几经交涉后,张医生把司坦夫定换成了齐多夫定(AZT),但此时离副作用最早出现已经有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了,她的脸型已经发生很大改变,双颊深陷。由于脂肪流失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爱娃的脸孔无法自然恢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