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教育李天一:判刑10年与你是谁儿子无关

来源:荆楚网
2013-11-28 10:34:35

[导读]11月27日,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终审,法院维持10年刑期判决。知情人称,当天法院宣判结束后的法庭教育阶段,法官特别对当场听取判决结果的李天一说:作出这样的判决,跟你是谁的儿子没有关系。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李某某将面临10年刑期。

判决后各被告方态度出现分野。11月27日下午,被告人之一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小魏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都“非常满意”,“这在他们的预期之内”。

就李某某方在二审判决下达后是否会申诉?李某某的二审主辩律师张起淮在11月27日晚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肯定了要申诉的主张,“只要法定程序许可的,我们都会往下走。”

张起淮感叹,二审的判决结果,“是在我们的预料之内,预期之外。定他有罪10年,他一人的刑期是其他三个未成年人的总和,是跟他同龄的大魏的2.5倍,这个量刑肯定错了。”

法院方面解释,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犯意提起者、主要暴力行为实施者,地位与作用明显大于其他被告人,且无悔罪表现。鉴于其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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