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剧毒化学品来自何处、如何取得?
因为此案,一种名为“二甲基亚硝胺”的化学品进入了公众的视野。而最早怀疑黄洋中毒,并指出此种有毒化学物品的人,是黄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某,他打电话并进行了短信通知,但为时已晚。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显示,涉案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吕某某于2011年从天津市化学试剂研究所购买的。实验结束后,所剩试剂就放置于中山医院的实验室内,由于经常一起做实验,吕某某与林森浩都知道该原液摆放的位置。
起诉书称,3月31日14时许,林森浩以取实验用品为名从他人处取得钥匙后进入其曾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趁室内无人,取出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物袋内,随身带离。由于当日下午和中山医院某科室的一位老师有约,林森浩将装有剧毒化学品的袋子放置在某楼梯转角处。随后,林和一位同学去医院食堂吃饭,由于袋子颜色过于显眼,林森浩“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将袋子继续留在该处,吃完饭后返回取走并带回寝室,并趁寝室无人将化学品注入寝室饮水机。“也想过放在黄洋的喝水杯中,但由于那个水杯是白色的,化学品是黄色的,太显眼了。”林表示。
投毒后林森浩是否试图逃脱惩罚?
“愚人节早上8点多,黄洋起床了,他像往常一样去倒水喝。我躺在床上睡觉,听见他倒了水,用勺子舀了舀,后来吐了出来,干呕了几声,后来他就把水桶和饮水机整个拿出去洗了。我没有看见,只是听见。”林森浩回忆事发当天的情况,“后来我的手机忽然响了,我马上起来,出门去了,没有和他说话。”
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显示,黄洋喝水前后数日,林森浩多次在网上以“二甲基亚硝胺”为关键词查询该化学物味道、毒性及检测方法。“我就是浏览了一下,确认了二甲基亚硝胺对肝脏有损害。”林森浩说。
4月2日,黄洋在几个同学的陪同下来到林森浩实习的超声室作检查。“我帮黄洋作完检查后说胃没有问题,肝脏也没问题,但一说出口我就知道说多了,就把话题扯开了,自己做过的事还是有点心虚,没有告诉他们黄洋发病的原因。”
知道涉案饮用水被送去鉴定机构检验后,还是因为“心虚”,林森浩没有去看望黄洋。4月3日,他将涉案水桶拿到盥洗室去冲洗,以挥发有毒化合物。4月4日,林森浩看着黄洋的父亲和同学将饮水机和水桶取走送检,但事后并没有检测出毒物,林森浩觉得很奇怪。水桶被送回后,林森浩就“因为心虚”将水桶还给楼下的宿舍阿姨。随后,林森浩曾3次前往医院看望黄洋,但不敢和黄洋说话,“主要想看看黄洋好转了没有。”后来林森浩多次通过黄洋父母了解黄洋的病情发展情况。
而据黄洋及林森浩同学的证言显示,林森浩对黄洋的病情显得较为冷谈,曾说过“是否可用中医”、“肠胃炎有什么好做B超的”等言论。
庭审辩论结束后,林森浩在最后陈述中说:“我在看守所几个月,一直尝试在找自己犯罪的根源,我的行为导致我的同学黄洋死亡,给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我也对不起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愿意接受法院所判的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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