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落马高官的“房”事
2000年以来,省部级高官贪腐案半数涉房地产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德炳 | 北京报道
9月22日,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薄熙来之妻薄谷开来、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19337930.11元。这其中就包括2001年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资金,以2318604.7欧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
9月24日,58岁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原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开庭审理。丁羽心是铁道部系列腐败案的重要人物,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项犯罪均与她有关。而在今年7月8日,刘志军案审判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近年来,官员涉房,屡见不鲜。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张家盟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而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个毒瘤。”而在高官落马轨迹中,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房地产业利益链的各种环节,甚至有的高官落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一系列高官落马显示了国家反腐的决心,而斩断房地产灰色利益链能极大地遏制腐败,并最终消除房地产业的黑色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斩断房产腐败利益链,可从住房信息联网入手,逐步推进到住房普查、公示等环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