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证据? 还不太用得上
除了防碰瓷,司机购买行车记录仪另一个目的是“发生事故能分清责任”。记者为此询问了朝阳、丰台、海淀等交通支队的多位一线交警:“它的画面是不是能帮着你判断事故责任?”得到的回答高度统一:“我们处理事故一般用不着这个。”
一位有着近25年路面执勤经验的朝阳一线交警说:“最近几年,发现装行车记录仪的司机确实有所增加。出现了剐蹭、追尾,或者是和骑车人轻微碰撞,这些司机只要自觉有理,就会主动向交警提出‘我有记录仪’。”不过,一来多数事故本就轻微,完全可以自行处置,二来对于交警而言,当场难以判断的情况毕竟为数很少,除非是事故较大,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如果发现有行车记录仪,交警才会调阅画面作为参考或佐证。但是这些画面同样必须要与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才能发挥作用。
防套牌? 根本没可能
据交警们介绍,行车记录仪能够发挥直接作用的情况虽然有限,但有时也能解决交警无法解决的难题。
最典型的是无监控路口闯红灯。“在没有监控、没有其他目击者的郊区路口,因一方闯红灯,两车发生碰撞,经常出现双方都指责对方闯红灯的情况。”交警说,这种情况下,如果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一切迎刃而解。
另一种能用得上的是追尾和前车突然急速并线。如前车溜车,司机往往感觉不到本车在溜车,被撞上了,就会指责后车“跟车太近”。此外,如果前车突然并线,本车刹车不及追撞了上去,也都恰好能在记录仪的拍摄范围之内。
除此之外,有司机担忧被人套牌,希望用行车记录仪作证,但这种设想实现的难度很大。由于记录仪存储空间的限制,画面能存留的时间从几十分钟到5个小时不等。因此如果车辆被套牌,想用行车记录仪洗清自己,几乎不可能。
打官司? 图像要清晰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交通事务部主任巨晓平律师认为,在官方没有明确的态度之前,行车记录仪若想在法庭上发挥效力,至少要满足三个条件:画面足够清晰;与事故事实有明确的关联性;双方认可。
“前两项很好理解,如果画面不清楚,拿到哪儿都没用。从司法实践上看,一旦这种画面被拿到法庭上,被证明不利的一方一定会提出这样的观点:记录仪是事故中另一方安装、使用、向法庭提供的,影响始终在一方当事人手中,他可以随便地剪裁编辑,我们无法认可其真实性。”巨律师说,这种时候,任何一点对于录像画面的剪辑编辑行为都会直接影响它的证据价值。“现在可以很轻易地鉴定一个画面是否进行了剪接、删改。”
巨律师认为,如果行车记录仪的画面足够清晰,不仅可以用作民事官司的证据,还能作为刑事证据提交给公安机关。这一点在碰瓷案上格外有用。“民事案件里,证据的证明效果可以‘推定’,但在刑事案件中,必须非常清楚而直接,必须有一说一,决不能‘推定’。所以,事发现场记录画面的意义就非常大了。”
别疏忽! 还得收集证据
根据某主流电商的统计,2011年,行车记录仪的出货量约为25万台,2012年暴涨至89万余台。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尽管有这样的数据,但它真实的普及率并没有这么迅速。
贾新光说,行车记录仪的记录范围一般只限于车头正前方的130°到160°,对于车辆周边环境并无记录功能,也没听说过有能够拍摄车辆四周的记录仪上市。同时,由于品牌、质量的不同,记录仪的可靠性也有问题。即使在它的监控范围之内,有时也会出现“跳秒”,图像偶尔会有中断。因此发生事故后,还是应设法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不要认为“我有记录仪”而不愿下去收集其他诸如车辆停止位置、轮胎角度等证据,如果那样,装了一个行车记录仪可能反倒误了事。本报记者安然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