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姜某挖毁的农田。 法院供图
2010年到2011年,南京六合区的姜某为了偿还赌债,竟然想出一招,在耕地上挖土,以出售土方牟利。案发时,已经挖了14亩地,取土深度3米到8米,形成大水塘。姜某从中牟利12万多,却不知已触犯刑法。今年9月中旬,六合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1年,罚10万元。这也是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以来,南京两级法院审理的首例非法占有农用地案。
通讯员 陆妍 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
欠了太多赌债,突发奇想“卖土筹款”
姜某是六合区一个村的村民,不过一直嗜爱赌博。2010 年他在外面已经欠下了好几万元的赌债,债主逼的比较紧。姜某供述,2010 年4月,他甚至被追债的人用刀砍伤,住院三个多月。为了缓解一下逼债的情形,住院时,他就挖空心思想来钱快的门路。他想到曾经有个赌友“提点”过他,“可以搞点土卖卖,这样来钱比较快”。
出院后,他通过朋友找到同一个村的一个小队长。姜某谎称自己想承包一块地方挖鱼塘,但挖出来的土要让他处理。得到的反馈意见是,开挖一块9亩左右大小的田,一次性补偿12万。姜某认为价格太高了,双方没谈成。不过他并没停止物色,开始在周围找其它土地。在同一个村的另一个小组,他发现这里大部分农田被宁启铁路复线征用了,稍微远一点没被直接征用的,种植条件也不好,基本没人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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