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上学途中遇人求助 助人为乐遭绑架

来源:新华网
2013-09-14 10:28:49

14岁的衢州中学生小超(化名)是个好孩子,别人需要的时候总是愿意相助,但有人却利用了他的善心。今年4月一个下着雨的清晨,小超在上学途中遇上了两个自称没有带伞的男子,小超好心帮助两人打伞,却被绑架。6个多小时后,警方将两名“90后”绑匪缉拿归案。

昨天,该案件的两名嫌犯王某、孟某因涉嫌绑架罪被柯城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案发当天的更多细节也随之浮出水面。

今年4月17日清晨,下着小雨,小超撑着伞早早来到学校门口。“这位同学,我这个朋友有头痛病不能淋雨,你能不能帮他打下伞送他回家?”此时,两名年轻人慢慢地走过来,其中一人用普通话向小超寻求帮助。

因为还没到早自习时间,善良的小超同意了。三人走到衢州严家圩村靠近衢江大桥北侧的一座凉亭时,两个年轻人借口休息,和小超聊了几句家常。了解了小超的家庭情况后,两人凶相毕露,原本假装头疼的男子打了小超一耳光,恶狠狠地说出了他们的意图——“要搞点钱。”小超被绑架了!

两人从小超书包中翻到了班主任的电话号码。电话里,他们编了一个理由,说自己驾驶助动车撞伤了小超,想通知小超父母前往医院,由此骗得了小超父母的电话号码。

当天上午7时许,小超父亲接到了勒索电话,要求支付赎金3万元。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多次接到电话索要赎金,在明确表示“无法在短期内筹集到3万元”后,对方同意将赎金降至15000元,并告知了自己的工商银行卡卡号,要求将赎金汇至该账户。

14时许,在得知15000元现金汇入账户后,两名绑匪带着小超去取款。在途经市区江滨路时,被等待许久的民警抓获,小超被安全解救。

老师说:肯定助人为乐,这是大前提

衢州兴化中学政教处主任 陈桂良

当事的孩子就在我们学校读书。出事之后,学校里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有的家长就会告诉孩子以后不要多管闲事,要提防陌生人。我觉得,孩子本身做得并没有错,只是缺少了点防范意识。所以,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告诉孩子们,我们非常慎重。

我们学校每周一都有一个升旗仪式,事情发生后,我首先就在升旗仪式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表扬了这个孩子的做法。不管事情最后怎么样,对于孩子助人为乐的这种精神,我们就是要肯定。然后,我就说,在这个大前提下,孩子们还需要提高自己的防备意识。

具体来说,助人为乐要看两点,一是要看看自己的能力,能不能确实帮助别人,二是看看帮助的对象,是不是确实需要你的帮助。比方这个事情,两个年轻人是不是需要你一个孩子打伞?

我相信,这个社会上还是好人多,首先要相信他人,这是一个正能量,一个大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孩子们还是要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家长说:送爱心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来自台湾的全职太太 王宝琳

这件事如果要我跟小朋友们解释,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我觉得很为难。我只能说,小朋友要有爱心,不能去怀疑任何一个人,因为确实有很多人需要我们的帮助,像这样恶劣的事虽然有发生,但只是很少一部分。很多人并不是天生就是坏人要做坏事,有时候也许是找不到别人的帮助才变成这样,所以我们更要保持住这份爱心。

但是,我也会告诉小朋友,在送爱心的时候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就这件事情来说,我会告诉小朋友,在别的哥哥需要你的帮助时,你要有自己的判断力,是不是有能力去帮助哥哥。你是不是可以说,我的这把雨伞很小,可能帮助不到你们两个人。如果真的想去帮助他人,那也要明确一下要求,比如我把你们送到哪里为止,或者到了这个时间我要回去等等。

教授说:向善的风气,需要法律来支撑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 吴飞

首先,这个事情的性质是恶劣的,它突破了我们往常的道德底线。但是,我要说的是,这种性质的事情实际上发生的几率非常小,是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们还是要强调这个社会正义的、积极的一面,社会需要正能量,不能放弃对这种助人为乐等等正能量的追求。

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来讲,一旦遇上这样的事,对孩子来说,他心灵上和思想上受到的冲击是非常大的,对个体来说,是百分之一百的伤害。我觉得遇到这样的事,很难给孩子一个满意的回答。只能说,在帮助别人的时候,要看情形,加强自我保护,多一个心眼。孩子是纯真的,需要父母加以引导,比如我就教育我自己的孩子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少跟陌生人打交道,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陌生人敲门不要开门,诸如此类。

就这件事来说,我们需要鼓励孩子们的助人为乐精神,鼓励向善风气,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用法律来规范,光靠道德的力量还是太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