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垃圾走私呈高发态势 中国正成发达国家“垃圾场”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3-09-02 09:39:07

打击走私遇多重难题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大量洋垃圾走私入境严重威胁我国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国有成外国“垃圾场”的危险。目前,海关等部门打击洋垃圾走私仍面临查扣成本高、后续处理难等多重困境。

近年来,受经济发展、能源需求攀升以及国内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等因素影响,我国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增长。据统计,2010年,全国进口废纸、废塑料、废五金等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达4800多万吨,价值300多亿美元,2012年则达到约400亿美元。

南京海关副关长王杰说,进口固体废物是我国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但走私“洋垃圾”常常混有各种污染物质,对我国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危害人体健康,扰乱正常的贸易秩序,祸国殃民。

广西东兴市政法委书记罗湘洲说,处理“洋垃圾”对环境的破坏是不可逆的,在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污染了空气、水源和土地,有的重金属污染多年难以消除。比如废旧布料边角料很难处理,选择填埋不易腐烂,且未经过消毒容易污染水源;选择焚烧则容易产生二噁英等有害气体。

南京海关日前查获一起洋垃圾走私案件,当海关缉私执法人员打开装有洋垃圾的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霉的废纸、碎玻璃、饮料瓶、抹布、纸尿裤、塑料袋、旧衣服甚至动物粪便等垃圾散落一地。第二天,现场参与查验、直接与这批货物“亲密接触”的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陆续出现严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症状。

海关缉私人员介绍,分拣洋垃圾不仅对从业人员的身体会造成巨大损害,其分拣出的废塑料、废金属等制成下游产品进入市场后,还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如旧服装等洋垃圾沾满大量细菌,是结核杆菌、鼠疫、霍乱等各种疾病的重要传染源,它们经翻新后再次流入市场销售,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

业内人士认为,部分发达国家为避免环境污染和高昂的处理费用,将大量洋垃圾输送至我国,并在国内形成畸形的贩运和分拣链条,少数人员获得了暴利,却让我国生态环境付出了巨大代价,这种局面亟待扭转,须警惕我国成为发达国家的“垃圾场”。

基本执法部门反映,目前打击洋垃圾走私仍面临后续处理难、走私量刑认定、查扣成本高、执法面太广等诸多难题。

一是许多洋垃圾进入我国境内后,通过“废旧回收站”进行中转。罗湘洲说,一些垃圾回收加工站摊主不承认自己回收的是洋垃圾,工商、环保部门明知这些站点可能会成为洋垃圾的藏身处,但其出示的证件齐全、条件符合规定,有关部门对其无可奈何。当前对于可回收利用的洋垃圾,回收机构资质问题由谁来审批、谁来监管,各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

二是当前法律法规与基层缉私工作不相适应。东兴海关缉私分局政委方江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对于走私洋垃圾的不法分子,依据我国《固体非法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罚款额度为10万元至100万元。但一些边境居民骑着三轮车拉着10多个废旧轮胎,执法部门无法按最少10万元额度进行处罚,往往只能查扣洋垃圾,进行教育后一放了之,因此许多人更是有恃无恐。同时,我国对固体废物的法律界定不完善,如次品、等外品、二级品、下角料等边缘产品的标准等没有明确,海关认定存在困难。

三是“洋垃圾”查扣成本高、处理难。江苏张家港海关缉私人员反映,洋垃圾被查扣后,由于案件侦办、移诉和审理判决有法定的诉讼程序要求,不可能在短期内进行结案和在扣货物处置,并需要作为定案证据封存固定。这样不仅要安排地方存放和人员看守,还需对其进行分类和鉴定,耗费大量人力成本。同时,对一些特殊废旧洋垃圾,由于缺少专门处理的企业和设施,查扣越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就越多,压力就越大,处理不善很容易对环境造成破坏。

四是边境一线物理隔离少,执法面广,执法难度大。广西一些边防官兵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广西境内中越陆地边境线长达1000多公里,由于缺乏天然屏障,一些便道四通八达,几乎无防线可守,给洋垃圾走私活动带来便利。由于管理难度大,现有缉私力量是势单力薄,单靠边境政府的综合治理和缉私部门的打击已显不够,且一些不法分子专门组织人员望风,他们对执法部门的车辆、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更让缉私行动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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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料是重要的可再生资源

世界上许多国家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每年也发生大量可再生资源贸易。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力资源价格较高,而再生资源的拆解和分选大部分需要手工完成,不适用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所以发达国家对需手工分选的废料处理基本上以出口为主,而对于可以机械化操作的废料,则限制出口。

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将固废分为禁止进口类、限制进口类和自动许可类,分别制定目录分类管理。进口属限制进口、自动许可类固体废物的,必须依法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属自动许可类固体废物的,还应依法办理自动许可手续。

对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环保部、商务部和发改委、海关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有明确规定。

“洋垃圾”走私产业链

国外供货商:国外供货商都有自己的垃圾收集打包厂,通过接收政府补贴,处理垃圾。

中间商:通过销售城市垃圾可获得10美元/吨左右的直接利润。因国外供货商经常将其未分拣的城市垃圾藏匿在其他销售的废纸中,中间商往往承担退运责任风险或被境内收货经营企业索赔,为顺利通关,中间商不惜进行装箱伪装和单证伪造。

国内进口商:对进境垃圾分拣销售后获利。国内进口商选择购买境外未分拣的城市垃圾而非分拣后的垃圾废物,更主要考虑成本因素。国内分拣成本只相当于国外分拣成本的十分之一,如果购买境外已分拣垃圾,购货成本将远超过境内销售金额。

(本版稿件均由王志、夏军、覃星星、王骏勇、刘巍巍、王攀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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