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鳄从农家乐夜逃 “潜伏”绿化带中被市民活擒

来源:华商网
2013-08-19 11:00:00

>>农家乐老板称不知饲养鳄鱼须办手续

昨日下午,在汉中市兴元湖公园动物园内,脱逃的泰国鳄与另一条稍大点的泰国鳄饲养在同一个水塘中。脱逃的泰国鳄鱼侧身躲在水塘内的暖气管内,据园长卢海洋介绍,可能较大的泰国鳄在与新来的“入侵者”争夺地盘,“两个打斗过,但没有撕咬”。脱逃的鳄鱼可能还未适应新环境,野保站带来至今一直没有进食,但状态良好。汉中冬季气温低,鳄鱼在这里无法顺利过冬,所以鳄鱼的饲养区设有暖气,以保证它们顺利过冬。目前尚不知道脱逃鳄鱼的性别。

据汉中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张海斌介绍,泰国鳄属于国际公约附录二次濒危保护动物,在我国广东、广西等地均有人工进行饲养。但人工饲养、加工销售、运输泰国鳄必须办理合法手续,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加工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否则属于非法经营,将面临处罚。

农家乐老板张某讲,当时从成都购进鳄鱼时,售方未出具任何手续,“只知道卖鳄鱼的并不是养殖户,卖的鳄鱼可能也是从别的养殖户贩运来的”,张某称此前自己并不知道饲养加工鳄鱼需要办理手续,正准备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补办。

而张海斌表示,补办鳄鱼饲养、运输、加工手续也需要符合相关条件,他们将通知南郑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作进一步调查。对鳄鱼脱逃给市民带来的不便甚至伤害到市民,此农家乐老板张某表示歉意,并称准备去看望受伤市民。18日下午,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平表示,鳄鱼属于凶残动物,如果此鳄鱼属于人工饲养,脱逃后主动伤人,责任很明确,需由鳄鱼的饲养方负责;而市民在面对鳄鱼,更或者是其他具有攻击性的动物时,应该采取躲避,并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自己受到人身伤害,导致意外发生。(记者陈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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