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0平米老宅19人对簿公堂 有人仅获0.2平米产权

作者:潘思佳 来源:金陵晚报
2013-08-09 16:46:33

遗嘱并非原件

找来居委会辨真伪

庭审中,法院发现,这份遗嘱确实不是原件。对此,孙亮几人解释,原件被居委会不小心弄丢了,所以后来按照原样又重新写了一份。遗嘱上面盖了居委会的章,可以找当年的居委会人员来作证。

为了证明遗嘱内容并没有被篡改,孙亮找到了当年帮忙写遗嘱的两名居委会工作人员。两人回忆了当年的情形:当时,张华秋到居委会找到两人,称孙某想立份遗嘱。两人到场后,孙某表示,自己的大媳妇对家里一直兢兢业业,而且没有工作,所以打算将楼下的门面房给她,让她能做生意维持生活。

立好遗嘱后,遗嘱便存在了居委会。但没想到,因为居委会拆迁,遗嘱不慎遗失。后来,两人将这一情况告知张华秋后,又按照原内容的意思重新写了一份。

然而,这番说法并没能得到其他几个继承者的认可,他们质疑,当时老人是在快去世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处于不清醒状态,所以这份遗嘱不能代表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属于无效遗嘱。

法院判决房产归属

有人仅获0.2平米产权

为了房产的归属,19个继承人都有自己的说法。

对此,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遗嘱的原件没有了,但是证人的证词可以表明现有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当时所表述的内容。而且虽说遗嘱人孙某立下遗嘱几个小时后就去世了,但是并不能证明当时孙某属于不清醒状态,所以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张华秋的子女确实可以按照遗嘱继承那个门面房,而剩下的房产则是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然而,让众多继承人失望的是,剩余的20平方米的房子,按比例继承后,面积大大“缩水”。例如孙某的外孙女,仅仅获得了1%的房屋所有权,算下来,仅有0.2平方米不到的产权。

一审判决后,部分份额较少的继承人提起上诉,审理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通讯员 夏文 实习生 于丽媛 记者潘思佳)

实习编辑:段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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