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院:探索“四严管理”模式 推动队伍全面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3-07-26 17:10:27

近年来,黑龙江高院不断探索加强法院队伍科学化管理的新途径,全面推行“四严管理”模式,着力构建以“管人、管案、管事”为核心的司法管理体系,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促进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严密管理制度,把考评作为从严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严密管理制度。先后制定10多项制度办法,逐步建立起分类配置、优化组合、考评有档、指标简明的工作绩效考评和队伍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合理设定维度,科学设定指标。根据工作实际把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对考评对象、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突出体现工作实绩,合理设定维度,确定指标权重。三是实行动态管理,考评全程留痕。全省法院普遍建立了法官执法档案,从“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对非审判人员,建立干警档案,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记载写实。

二、严格排序通报,把通报作为从严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是坚持从严管理的公平性,实行分类考评管理。将绩效考评分解到30个责任部门实施,各部门依据绩效考评方案独立履行考评职责,对本条战线分别进行计分排名。二是坚持从严管理的公开性,严格日常管理通报。注重通过督导检查、审务督查、案件评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定期通报。三是坚持从严管理的公正性,强化考评监督管理。通过采取专项督导检查、抽查互查等措施,加强考评结果监督管理;通过采取对考评舞弊、失职等行为实行责任倒查等措施,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三、严明考核奖惩,把奖惩作为从严管理的有效机制

一是与评先选优挂钩,推动整体发展。把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评先选优的硬杠的资格。二是与选人用人挂钩,激发干警活力。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年度考评、评先选优等的主要依据。三是与问责追责挂钩,实现责权利统一。针对不同主体制定不同政绩评价标准,对审判部门以“不出问题”为标准,对审判监督部门以“多发现问题”为标准,对领导干部以“解决问题”为标准。

四、严细思想工作,把思想教育作为从严管理的有效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素质。坚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四优”法院和法官活动。二是强化全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每年分门别类进行岗位练兵、组织考试竞赛。三是强化文化建设,搭建教育平台。通过制定法院文化“八有标准”,打造“四个阵地”,深化“七项工程”,培养司法职业道德良知。四是强化廉政教育,约束法官行为。在全省法院建立了内部监督零缝隙、外部监督全覆盖”的廉政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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