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律师否认李双江展示遭敲诈50万短信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7-20 12:03:44

对话·李家法律顾问:“李家毫无疑问是有担当的”

【聘请缘由】“不代表对以前的律师不满意”

京华时报:李某某案其家人已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又基于什么原因聘请你做家庭法律顾问?你具体负责什么?

兰和:李某某家需要一名法律顾问,这是双方基于共识后达成的一个合议。我负责李家日常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并统一进行目前该案件的资讯发布,在资讯发布前把关。

京华时报:李家请你统一发布案情资讯,做家庭“新闻发言人”,是否意味着李某某父母对前两位律师所发表的关于“无罪辩护”、“要爱护老一辈文艺家”等声明不满意?

兰和:这个我不能做评价,让我来发布,并不代表对以前的律师不满意。

【对待原告】“进行安抚和慰问,要看事实是否存在”

京华时报:周一的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什么?

兰和:庭前会议主要内容应该有调查是否有刑讯逼供、有没有新的证据,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

京华时报:原告杨女士称出事后未得到李家任何慰问和安抚,你如何看待此事?

兰和:进行安抚和慰问,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要看这种客观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事实上的需要,才会有后续的安抚问题。李某某的父母及家庭毫无疑问是有担当的。之前的李某某打架事件发生后,他父亲就亲自到医院去看望、去道歉了。

京华时报:那这是否意味着李某某及其家人认为,杨女士反映的事实不存在?

兰和:关于该案我不能做定论,事实是有商榷的空间的。

【其他嫌疑人】“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

京华时报:您本人是否看过案卷?社会上有传闻,除李某某外其余几人的家庭背景很深?社会有质疑,只公开了李某某的名字,其他几人名字都没公开,其中有一个已经是成年人了,也没有公开。

兰和:我不是辩护律师,不允许看卷。但我认为,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所谓的背景深,没有恒定的标准,无法界定。家庭背景是家庭背景,案件是案件,会基于证据和事实,两者不能互相干扰。

关于名字公布问题,没有公布名字,是因为是几名未成年人。另一成年人名字也没公布,具体我不清楚为什么。(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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