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考试时用手机被没收 不堪压力跳楼瘫痪

来源:重庆晨报
2013-04-17 09:06:23

状告校方索赔60多万

去年9月,张琳和中学之间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在渝中区法院一审。

张琳认为,学校是封闭式管理,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

她说,所有高三学生都面临巨大高考压力,老师应当作适当的心理疏导,收走手机后,或表个态,或谈个话,考试后叫她去办公室处理问题,事情也不至于发展到这一步。监考老师收走手机后,没有及时进行适当的处理,给她造成巨大压力和恐惧。

据了解,张琳这一跳,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医疗、护理、营养、残疾金等各项损失共计达133万多元。学生及家长认为,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60多万。

校方表示,监考老师赖某发现张琳在用手机,收走手机,是考试纪律的要求,也是老师正常行使监考职权,没有任何不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