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回应"跨省买烟被扣" 称基层不熟悉业务

作者:刘佳 梅天一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2-05 08:50:19

昨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就携带105条香烟被扣押一事作出回应,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携带卷烟50条以上者,需办理携带证,否则视为违法。然而,记者探访发现,个人到地方烟草专卖局办理携带证时却困难重重。对此,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督促地方局落实为个人办理相关业务。

>>事件帮人带烟被查扣

日前有网友爆料称,山东的于先生受朋友之托运105条中华烟回江苏扬州,上月19日路过江苏徐州沛县时,于先生的车遭到沛县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搜查,稽查人员以“装烟太多了,未有准运证,是倒卖”为由将烟没收。因香烟总价值达6.3万元,烟草专卖局将此案移交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

前天,沛县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警方经调查了解到,在扬州的杨先生因春节送礼需要买中华烟,而当地中华烟供应紧张,杨遂委托于先生从山东一批发部购买,虽然数量较大,但系自用,受托人余先生属无证运输,警方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并移送沛县烟草专卖局。

据了解,被扣押的香烟截至前天仍未还给于先生。

>>官方说法运烟跨地市须办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18号文”)规定,个人乘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超量的须向烟草专卖局申办携带证,否则参照对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理。

“在北京,个人乘车携带超过50条香烟并且未办理携带证的,从东城到西城就算违法”,昨天下午,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在解释相关规定时举例说,由于北京属于省级城市,从东城区到西城区已构成“跨地(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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