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公司:
成本上涨 亏损严重
5日下午,车管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涨价是公司领导的决策。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八里庄派出所曾把4位业主代表和车管公司的法人请到派出所协商。这位法人表示,车管公司和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从2001年入住开始,管理费就收每月50元。这几年,人工成本、水费等都在上涨,公司已严重亏损,因此决定上涨管理费。
业主代表说,上涨停车费可以,但涨多少必须协商,有依据。“我们小区东侧的路边车位,月租金才150元。而我们这些停车位都是花了10多万元买下的,怎么还得再交这么多管理费呢?”业主质疑,车管公司的开支究竟有多少?车库里有洗车房,还有一些广告牌,这些项目的收入又是多少?
律师:
业主维权须成立业委会
“停车位是我们买下的,产权归我们,车管公司应该是为我们服务的,难道管理费收多少我们还说了不算吗?”据业主们说,虽然小区入住已有10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们能说了算吗?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魏晓东说,业主享有停车位产权、向管理方交管理费的停车场,要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停车管理费是物业费的一种。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就要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确定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并向市住建委小区办备案。如果要上涨管理费,则应由开发商到住建委小区办报备,获得批准后方可涨价。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业委会,业主们没有行使权力的主体,还真没法儿“说了算”,业主应先成立业委会。(记者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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