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用天然气今调价每立方米上涨两毛三
执行2010年听证标准三口之家年增支百元
已经完成听证两年的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终于落下了另一只靴子,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本市管道天然气自今日起每立方米统一上调0.23元,调整后价格为2.28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表示,本市管道天然气(不包括管道液化气、压缩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23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为2.28元/立方米;各燃气供应企业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全市统一价格标准。
此外,将由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及时给予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上调而降低。市政市容部门将继续对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采暖用气进行补贴。
背景
此次涨价方案两年前已听证
201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0.23元/立方米,并规定在调后基准价格基础上再上浮10%,并要求各地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北京天然气价格构成当中,上游购气价格占80%以上,上游价格直接推动城市燃气企业购气成本上升。同年9月28日,北京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平均上调0.33元/立方米。
2010年11月12日,本市召开了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对于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上调0.23元和0.27元两个方案,25位听证代表中20位同意上调0.23元的方案,1人同意上调0.27元。另有两人提出降低涨幅,还有两位听证代表不同意气价上涨。市发改委负责人当时表示,将据听证会情况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具体方案将按程序审批后公布,但迟迟未进行调整。
2011年5月,市发改委发布《2011北京能源工作要点》,其中提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力、燃气、供热、新能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对于跟居民息息相关的民用电、气、热的价格,发改委负责人进一步解读为“要充分考虑稳定物价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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