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所中学收学生午休费 校方称补贴老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9-07 16:38:39

  核心提示

  新学期第一天,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决定收取“在校午休费”(以下简称午休费),每人每月8块钱,不在校午休的学生不用交费。

  “在学校桌子上趴一会儿,打个盹还得交费,我很难理解这样的政策。”此政一出,顿时引来家长质疑声一片。

  质疑:

  孩子午休,得给学校交费

  9月5日,网友“kongshansheren”发帖称,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的学生需要向学校交费,才能在图书馆午休,并质疑“学生中午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教室休息”。

  当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发帖人刘女士。“我的孩子就在五十五中上学,开学回来后就告诉我要交钱。”刘女士说,孩子今年刚刚升入七年级,9月3日中午,孩子从学校里回来,带给自己一张学校《告家长书》。

  “说是每月要交8块钱的‘在校午休费’,而且只能趴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午休。”刘女士告诉记者,《告家长书》上说,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在学校午休的学生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我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就没有同意缴费。”刘女士说,这样孩子只得回家午休,来回跑也很麻烦,而且也不安全。

  解释:收费补贴老师,有文件依据

  6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校区采访。正值放学时间,孩子们有说有笑地走出教学楼。记者注意到,该校区位于洛南新区,距离市区较远。有些离家近的孩子,选择走读,就近回家吃饭。而离家远的孩子,则去学校的餐厅就餐。

  该中学校长助理徐韵春说,以前学生午休是不收费的,今年留校午休学生数量激增,每天代看午休班的教师由几个增加到十几个,学校不得已才决定收取“午休费”。

  “收取的费用,全部用来补贴教师看护费、水电费。”徐韵春告诉记者,学校方面收费也是符合有关规定的。

  而后,徐韵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第三条规定,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每生每月不超过8元。

  当记者指出通知上规定的是“小学生课后看护费”,而五十五中收费对象为中学生时,徐韵春表示,通知是针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该也适用于中学生。

  对于部分家长质疑“为什么不能让学生在教室午睡”一事,该校副校长陈继解释称,学校从几年前就开始组织学生集体午休了,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学生安全。“除此以外,学生上室外课、做体操时,教室里都不允许学生逗留。”陈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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