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2012年上半年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8-31 08:48:50

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通报2012年上半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通报要求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严肃地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通报称,近年来,教育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加强监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通报指出,2012年上半年,教育部治理办对收到的教育乱收费举报件全部进行了督查督办,并对部分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办,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现选取其中8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这些典型案件,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教育形象,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通报指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肩负起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使命,坚定不移地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作为深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具体为: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了经费保障、经费监管、收费管理、规范办学、校务公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的制度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针对2011年和2012年国家出台的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管理、幼儿园收费、高中改制校清理规范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承诺和收费公示制度、信访举报反馈机制、教育行风评议机制、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机制、校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要明确治理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教辅材料、幼儿园收费行为、公办中小学有偿补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的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责任人员严肃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到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严肃地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做到,乱收费发生在哪里,治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切实以扎扎实实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附: 8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1.湖北省阳新县虚报学生人数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

2011年中央和湖北省按照阳新县2009年义务教育统计人数201859人,下达公用经费11635万元,阳新县财政局、教育局2011年春秋两季分别按172000人和173000人下达到学校,结余(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687.96万元,由县财政、县教育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方面支出。其中,白沙中学、韦源口镇罗于坵初级小学、韦山小学分别虚报套取公用经费604870元、4500元、25500元。

经调查核实,阳新县县委决定,并依照有关程序,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曹某某予以免职,并责成教育局对相关学校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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