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藻抽检:两次结果缘何大相径庭?

来源:新华网
2012-03-31 08:04:10

(新华视点·追踪)螺旋藻抽检:两次结果缘何大相径庭?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以螺旋藻为原料的13家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仅有1家产品的重金属含量“不符合国家限量标准”。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28日播发的《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报道中,提及国家食药监局曾对螺旋藻产品进行过抽检,并于2月29日下发通知,通报地方监管部门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

短短的一个月,两次检测结果缘何大相径庭?涉事企业超标所参照的“国家限量值”究竟是哪个标准?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检测报告的问号

2月29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给各地食药监局的《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5号)中明确指出,国家食药监局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展开了铅、砷、汞三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检出铅、砷超标,并附以“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程海湖”“康爱斯”“施瑞安”“澳奈斯”“绿色经典”“鸿洋神”“美澳健”“圣奥利安”“康特利斯”“高植”等不合格产品名单,但至关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产品批号、检验标准、检测机构均未公布。

这份标注为“特急”的通知一直未向社会公开。但在通知中,国家食药监局明确要求:“监测发现的铅、砷超标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监督检查,依法对产品监督抽验,并送附件规定的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通知下发后,有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转发,并要求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进行检查,对国家局通知中公布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产品逐一核查,对检查发现的原料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产品进行登记,并责令经营单位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对已售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告召回。有些药店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他们接到了当地监管部门的通知,并按要求对这些不合格的螺旋藻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新华社稿件播发后次日,国家食药监局公布的结果变为,此前上榜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片剂产品仅有1家重金属超标。

对于国家食药监局截然相反的检测结果,“绿A”等涉事企业向记者表示“一头雾水”。公众更是发出质疑:“两次检测结果的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

记者在调阅国家食药监局以往公布的检测数据通报时发现,通报一般包含有抽检样品编号、检验标准、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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