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7项措施严格驾驶人教育管理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12-03-23 14:45:26

据了解,欧盟国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要进行职业驾驶规则、交通事故救助、紧急情况处置等专业理论考核,驾驶人路考考试时间最少45分钟以上,路考路线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及冰雪路段、湿滑路段、漫水道路、山区路段等多种实际复杂道路,申请人要通过严格的考试,甚至是多次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资格。

同时,为提高汽车驾驶人培训水平,确保驾驶人在通过考试后具备安全驾驶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其中:汽车类驾驶人的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并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大中型客货车要全部进行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要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严格路面执法

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年来,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2011年发生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因交通违法导致的比例高达92.51%。

为有效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和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形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要求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对酒后、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查处。

实行交通违法处罚前教育。规定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事人到大中队接受处理,按规定予以记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还要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有奖举报奖励制度。要求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群众通过电话和手机短信等方式监督举报。同时,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记满12分以及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