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姑娘山失踪事件登山者接受处罚 人均仅罚百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11-21 08:49:19

网友:政府买单也属于合情合理,但是他们也要付出代价,不然的话,这种事还会再发生的。

网友:我觉得救援费用不应该由被救援者独自承担,倒是应该多建立起一些这种救援机构或组织,救援费用就可以由这些机构和组织共同承担。

四川省这次对驴友开出的罚单只是一种试探,一方面做出了一个罚款的姿态,另一方面罚款数额却很少。四川省登山协会秘书长说处罚是为了给驴友们一个警示,探险行为一定要提前备案,按照要求进行,而高山救援的专业性很强,需要专门的装备和人员,为此,2001年颁布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也正在计划重新修改。

通过这次事件以后,现在修改这个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办法的内容,可能以后会牵扯到救援的一个成本的支出。比如说你是违规在先,那么在救援过程中间产生的费用会怎么处理,如果不是违规在先,正常进行申报会怎么样的处理,通过修改以后会更完善,真正达到一个警示的作用。

北京律师丁海洋则认为,如果被救援者属于违规探险行为,可以依据相关的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但救援的费用还是应有政府部门承担。

丁海洋:我个人认为这个救援的费用不应该由驴友来承担,因为他们在面临种重大危险的情况下,国家社会有责任有义务进行救援,这样的费用应该由国家来承担的,如果这些驴友个人认为,从道德义务上讲应该造成哪些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完全出于自愿,没有法律规定他们必须要支付这些费用。

四川省登山协会秘书长高敏昨晚透露这14名驴友对处罚均表示认可,虽然经过多方努力,这14名登山者还是没有接受我们的采访。但是中国蓝田救援队的队长远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登山探险的处罚如果一味强调罚款,并不能起到决定作用,只有加强监管和服务,才能让探险不等同于冒险。

远山:这个钱不应该由驴友来支付,对于这种公民的保护,也是咱们国家一个应该有的职责。毕竟人是最重要的,主要是加强一些监管和服务,第一个监管就是对这些户外活动平台的监管,第二点应该多宣传,应该多宣传户外的这种危险。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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