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姑娘山失踪事件登山者接受处罚 人均仅罚百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11-21 08:49:19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前不久,中国之声曾持续关注了14名登山者在四姑娘山失踪的事件,当初,为了营救这14名登山者,当地出动上千人耗费近13万余元。而“驴友”们支付的仅为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志愿者的食宿及补贴等3600元。事后,人们对于私自登山者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营救费用引发了强烈的争议。

最近,这些登山者将会陆续收到由四川省登山协会统一寄出的罚单,昨晚(19日),四川登山协会秘书长高敏接受采访时说,这是根据现行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进行的处罚。

高敏:《登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实施体育竞技探险活动期间,必须要到省一级的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申报备案这些,他们没有进行这些,对他们进行了一些处罚,处罚了1500块钱人民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建议,对他们两年时间的禁止到四姑娘山景区进行这种户外运动,可以进行旅游。

14个人共处罚了1500元钱,平均每个人仅仅100多,相比整个搜救工作的花费近13万元,这1000多的罚单象征性更强一些。但这是我国首次对私自进山探险被营救人员开出的罚单。因此,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近年来,参与户外及登山运动的人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被困遇险情况也不断发生。对于这些登山者是否应该承担营救费用一直存在争议,一方面从人道主义和政府责任来说,对于遇险人员的救援是必须要做的,而且应该是免费无偿的。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些登山探险活动是私自进入探险禁区,事前准备不够充分,遇险之后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等公共资源,而且这些耗费似乎完全可以避免。人们就会问,为什么这些登山者自己的冒险行为需要全社会来买单?对于这个处罚,持续关注此事的网友们接受采访时也纷纷提出了他们的观点。

网友:我觉得应该对他们处罚的再重一些,1000多块钱确实不多,他们支付了救援经费之后,接受这个教训,以后再有这种违规行为的驴友的活动就少了。

网友:既然当地政府出动了救援队,也是为了救他们,相应的花销应该由被救援者承担,或者说部分承担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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