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暨第八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摘要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09-23 09:57:54

在市场监管中促进道德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伯华

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公民道德建设融入依法履职尽责的各项工作中,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中积极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提高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意识,对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加强信用监管作为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经过不懈努力,一是实现了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县级局、工商所五级市场主体数据联网运用,建成了总局和省级局两级市场主体数据中心,全国市场主体数据库、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等信息实现实时共享,违法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列入“黑名单”进行全国范围锁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开始形成,加大了企业违法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促进了社会信用建设。二是创新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机制,对不同类型、不同信用级别的个体工商户,分别实施不同的监管,倡导守法经营,惩戒失信行为。三是创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市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信用情况,分别实施宽严相济的监管措施。四是全国工商系统多次开展了打击假冒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傍名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特别是对涉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失信行为,更是依法严格监管,严厉打击。

近年来,我们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弘扬公序良俗,倡导社会公德。一是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倡导禁烟、环境保护、诚信守约、打击盗版等多种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二是广泛开展消费宣传引导,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放日”等,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节俭、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反对过度包装、奢侈浪费,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回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我们感到,坚持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应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作出新的贡献。